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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能為國家擔任國際金融中心角色嗎

http://www.CRNTT.com   2009-09-02 08:24:27  


香港有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胸懷、責任、能力嗎
  中評社香港9月2日訊/香港資深評論員宋小莊今天在《文匯報》發表文章“從任志剛臨別贈言說起”。作者表示:“從紐約、倫敦等國際金融中心的存在和發展來看,一個國家大概只需要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照任總的說法,兩地如完全實現金融“三通”,實際上只要有一個國際金融中心也就夠了。關鍵在於該金融中心能否保障全國的金融安全。香港回歸以來的發展證實,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未必能擔當這樣的角色。”文章内容如下: 

  日前即將離任的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與記者茶敘,談到如何維持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問題,又表示願意為國家出力。這種態度是積極有為的,無疑是應當讚賞的。 

  他認為,在“一國兩制”下中國允許兩個國際金融中心並存,是史無前例的,對香港是重大的挑戰,香港和內地要實現金融“三通”(流通、融通及聯通),才能發揮兩地金融“三互”(互補、互動及互助)的作用,但要讓內地領導人認識香港的潛力,不是容易的事。 

         認清本港金融的前路 

  對任總臨別贈言,香港媒體普遍給予好評,但筆者有不完全相同的看法。香港是藏龍臥虎之地,人才很多。可惜嶄露頭角、在其位者大多只是“百里之才”(此語出自《三國志.蜀志》),以百里之才之心度轄萬里之國者之心,未必切中。《莊子.秋水篇》云:“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拘於虛也;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於時也。”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諸君不要誤會,這樣說並非諷刺任總是“井蛙”或“夏蟲”,而是說世界是複雜的,事有所不全,人有所不知。香港要“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這是全國人大1990年4月4日在香港基本法第109條明確了的。而上海要成為金融中心,也是香港基本法制定後不久的事,並非近年才定。1991年初鄧小平視察上海時說過:“金融很重要,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棋活,全盤皆活。上海過去是金融中心,是貨幣自由兌換的地方,今後也要這樣搞。”(《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366頁)早在香港回歸前,上海已有這樣的定位。 

  從紐約、倫敦等國際金融中心的存在和發展來看,一個國家大概只需要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照任總的說法,兩地如完全實現金融“三通”,實際上只要有一個國際金融中心也就夠了。關鍵在於該金融中心能否保障全國的金融安全。香港回歸以來的發展證實,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未必能擔當這樣的角色。例如近來雷曼事件,香港所涉“迷債”百多億港元,如兩地金融“三通”,牽連金額可能在千億以上。又如港股直通車,還好未通,萬一通了,內地股民恐遭劫難。又如人民幣離岸中心,在人民幣尚未開放、國家金融力量有待增強的情況下,也應當先從外貿結算和人民幣債券入手,以免巨額人民幣自由出入對內地經濟一時造成流通性不足、一時造成流通性過剩的問題。凡此種種,都證明中國是需要兩個金融中心的。對此,香港似乎缺乏認識。 

               兩地金融合作 互利為原則 

  中央考慮問題通常從全局想,一再告誡中央各部門、各地方處理涉港事務要顧及香港的利益,保持香港的穩定和繁榮,不做有損香港穩定和繁榮的事,中央有輔車相依、唇亡齒寒之思。但香港考慮問題卻未必如此,對內地有利、香港不利的事,中央不會做;對香港有利、內地不利的事,香港卻可能會做。對互利的事,內地很想做,但香港卻會猶豫,香港有以鄰為壑、不計後果之心。例如深圳可以拿出30平方公里的前海地區與香港共同開發,香港卻拿不出邊境禁區20平方公里與深圳一起發展;又如兩地貨幣利率迄今仍無協調機制;又如金管局總裁迄今仍不是主要官員,就是這種心態的反映。 

  如果香港既能從局部設想,又能從全局出發,香港就能發揮“一國兩制”下的優勢。目前香港寄望於有此等人物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