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地 樓市之病根 | |
http://www.CRNTT.com 2009-11-04 10:25:25 |
東方早報刊登房產研究人士楊紅旭文章稱,在房地產投資圈內,有這樣一種說法:建房子的沒開發房子的利潤高,開發房子的沒有投資房子的回報率高,而投資房產的,又趕不上炒地皮的來得暴利。從成本構成分析,土地是房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況且,近幾年全國地價上漲幅度總體上明顯大於房價,從這點上看,地價是推高房價的重要因素。 2003年房地產調控以來,中國的土地管理越來越嚴,中央文件曾多次提出要實行最嚴格的土地制度。然而,落實起來卻困難重重。2005年,著名的調控政策“國八條”曾明確規定:對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徵收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後來又追加處罰力度:1年不開工按土地出讓金的20%進行罰款。 北京盈科地塊閑置近4年,卻無人過問。另外,國家法律是不允許隨意轉讓土地的。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規定: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挖個大坑“裝開工”,幾年後把項目賣掉,實質是倒地皮。這已屬於違法行為了。 文章指出,這種行為的惡劣影響反映在諸多方面。一是擾亂了市場秩序,縱容不良企業;二是浪費土地資源,眾所周知中國人多地少,城鎮建設用地更緊張;三是炒地皮直接推高房價,日本的歷史教訓是,土地市場投機成風,必然吹出房價泡沫;四是大量土地閑置,人為壓制了住宅供應,導致市場供求失衡;五是違法不究,等於鼓勵官商勾結,部分地方官員對囤地不聞不問,極有可能參與過灰色交易。 對此該怎麼辦?除了嚴格執法外,並無上策。今年以來,國土資源部已下發幾個相關通知,但願能在打擊囤地上真正“硬起來”。稅務部門也不能有稅不征,2007年初就喊著要按四級累進制徵收土地增值稅,直把開發商嚇出一身冷汗——誰知虛驚一場,至今都沒落實。2008年出台的《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對閑置房地產用地要徵繳增值地價,國土資源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訂具體辦法——同樣是至今沒見影蹤。 囤地行為不除,樓市實難清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