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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式新聞 宣傳與新聞倫理格格不入

http://www.CRNTT.com   2009-11-12 13:26:12  


山西忻州五寨縣宣傳部副部長葛守義因抄襲數十篇新聞報道走紅網絡
  中評社北京11月12日訊/《中國青年報》今天刊登評論員曹林的文章“葛式新聞 宣傳與新聞倫理格格不入”,文章表示,“葛守義不是一個記者,不是媒體從業人員,而是一個基層宣傳官員。他這樣的操作也許是地方基層宣傳官員的慣用手法——上級定調,主題先定,集體創作,往框架中填充內容……在根深蒂固的宣傳邏輯支配下操作,不造假和抄襲才怪。”文章內容如下:

  “抄出了水平、抄出了水平!”“堪稱史上最強抄襲!”……山西省忻州市五寨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新聞辦主任葛守義因涉嫌赤裸裸地抄襲數十篇新聞報道,近來走紅網絡。“葛式新聞”簡單地替換了其他媒體報道的時間、地點、統計數據和新聞人物,甚至領導講話的引用內容都一字不差,網友稱其為“片甲不留的、非常徹底的抄襲”。葛守義辯稱“所有的報道都是由一個工作組完成的”。(大眾網11月11日)

  葛式新聞其實早不算什麼新聞,如河南開封有關消防的新聞宣傳稿與漯河的如出一轍,不同的是漯河政法委書記換成了開封市副市長,而開封市副市長的講話中竟還有“構建和諧平安漯河”的字眼,被網友戲為“開封指導漯河工作”。湖南張家界市的旅遊宣傳,直接把河南鞏義的旅遊宣傳拿來,連鞏義字樣都未來得及删除。葛式新聞是把這種移花接木和偷梁換柱的抄襲功夫施展到了極致,組成工作班子,形成了成熟的工作流程和操作套路,系統地、有計劃地、有組織地抄襲。

  以新聞的要求和職業操守來看待葛式新聞,當然會覺得這是赤裸裸的、非常惡劣的抄襲,可如果以宣傳的邏輯、宣傳的要求和職業倫理進行評價,就很容易理解了。葛守義不是一個記者,不是媒體從業人員,而是一個基層宣傳官員。他這樣的操作也許是地方基層宣傳官員的慣用手法,在根深蒂固的宣傳邏輯支配下,他們也不會覺得這麼做有什麼不妥。

  所以,要區分宣傳邏輯和新聞倫理,因為這二者在很多時候格格不入,在某些方面的價值取向甚至是對立的。

  對於宣傳,李普曼在《公共輿論》中有一段精辟論述:如果沒有某種形式的審查制度,這個世界就不可能存在嚴格意義上的宣傳。為了進行某種宣傳,就必須在公眾與事件之間設置某些屏障。從這個論述中就可以看出宣傳與新聞的最大區別,新聞是告訴人們客觀、全面的真相,而宣傳則是傳播宣傳者想讓聽眾知道的信息;新聞的核心在於公開,宣傳雖然也是傳播信息,但核心在於有所屏蔽,是傳遞某種預設的價值。

  因此,新聞的核心倫理是客觀地報道事實,無真實不新聞,新聞從業者所有追求的終極指向就是真相。新聞要用腳去寫,抄襲絕不能被容忍。而宣傳的核心倫理在於傳輸並讓人們接受某種預設價值——真實和客觀就不是最重要的,其文本只是實現某個宣傳目的的手段,為了實現某種宣傳目標,就可以降低對文本的倫理要求,就可以去嫁接、抄襲、編造。我想,當河南開封的工作人員抄襲漯河的文件,湖南張家界的宣傳員複制河南鞏義的材料時,就是這樣想的。

  正因為對宣傳的這種職業認知,所以在“青藏鐵路為野生動物開辟生命通道”的宣傳主題下,“劉羚羊”可以沒有心理障礙地在照片上拼凑實際並不存在的羚羊群。為了宣傳和營造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氛圍,地方宣傳工作人員會在發給《人民日報》的“新聞照片”上多PS幾只鴿子。在現實中,媒體對記者的要求和對宣傳部門通訊員來稿的要求,也不一樣。其實,正如評論家張天蔚所言:新聞要真實,宣傳更要真實——宣傳造假被識破後,人們就根本不會再相信宣傳。

  這種差異也表現在新聞與宣傳的不同操作上。新聞采編是一個嚴格的過程,記者根據新聞線索去采寫新聞,層層剝笋地追尋真相。而宣傳則不一樣,像葛守義為了推卸抄襲責任就說:所有報道都是由一個工作組完成的,每次報道的主題也是由上級確定,然後由辦事人員負責,抽調人員負責具體的文字工作——上級定調,主題先定,集體創作,往框架中填充內容。這樣操作,不造假和抄襲才怪。

  新聞和宣傳這種定位上的差別,也決定了葛式報道在基層宣傳系統的必然泛濫。新聞是一種帶著情感、溫度和關懷在追逐真相中的創作,以讀者為導向,以公眾審美為中心,語言非常豐富多彩,鮮活而有生命力,表現形式多種多樣。而宣傳的定位決定了其語言貧乏而幹癟,形式單調,腔調趨同,很容易形成某種固定的、可複制的套路,實際上也確實形成了一套帶著濃厚宣傳味的語言——既然有固定套路、固定語言,也就沒必要去創新,把類似宣傳稿置換上新要素就可以了,就像官話套話盛行之下,甚至連貪官落馬後寫的懺悔信都如出一轍一樣。

  這就是葛式報道的操作模式,只是留下了過於明顯的操作痕跡,於是就成了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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