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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徵收 須由“從量”到“從價”

http://www.CRNTT.com   2009-12-17 10:59:46  


資源稅的合理徵收,有利於降低資源的浪費。
  中評社北京12月17日電/在實施25年後,資源稅徵收實現由“從量”到“從價”計稅的政策選擇,已經顯得越來越必要和緊迫。主要原因是,從量計稅制和中國資源日益緊缺,對外高度依存,同時存在嚴重資源浪費的現狀極不相稱。

  中國財經報發表記者王勁鬆述評文章表示,從數字來看,今年1月—11月,中國資源稅稅收收入僅為307億元,占同期稅收收入總額的0.55%。這意味著,中國資源稅對稅收總額的貢獻很小,也說明中國用稅收杠杆調節和引導消費資源的力度不夠。對於中國這樣一個資源消耗量很大的國家來說,浪費資源越來越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這和中國要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方向相悖。

  事實上,從1995年到2004年,資源稅占中國稅收總額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趨勢。從1995年的0.93%逐年降低,至2004年只占稅收收入的0.41%,下降了0.52個百分點。2006年和2007年比重分別為0.59%和0.57%,雖然稍有上升,但也僅接近於1995年以來的平均水平。

  這些數字表明,現行資源稅“從量”的計稅方式已經不能體現資源的價值,和這幾年資源價格上漲帶給開采企業的巨大利潤相比,資源稅事實上演變成了一個累退性質的稅種,這與資源稅實際應該具有的調節收入分配差距、保護資源的功能相差甚遠,也無法引導合理有效地開采和利用資源。

  按中國現行的《資源稅暫行條例》,資源稅課稅以納稅人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為課稅依據。這種調節作用是建立在資源價格保持不變的基礎上的。但事實上,從1984年資源稅開征到2009年,資源稅制已經走過了整整25個年頭。這些年來原油價格從1984年的不到20美元/桶躥升到2008年的近140美元/桶,即便經歷了國際金融危機,2009年12月原油價格仍達到80美元/桶,價格翻了幾番。

  文章認為,資源稅從量徵收所取得的資源稅收入,與治理環境破壞和污染,以及生態恢復、移民搬遷和社會保障所需的資金相比,實在是杯水車薪。一些老資源開發城市資源枯竭後,就變成一個社會問題,需要付出更大的社會和經濟成本。據統計,從2000年到2007年,全國治理環境污染投資總額為15359億元,其中工業污染源治理投資額為2611億元,資源稅收入為998億元,資源稅收入占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的比重為6.5%,這說明中國資源稅籌集到的財政收入根本無法滿足工業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資的需要。

  資源稅從量定額計稅割斷了價格和資源稅之間的關係,價格上漲,稅額不增,價格下降,稅額不減,作為資源所有者的國家不能從價格上漲中取得更多級差收入,相應增加資源稅收入,本應歸屬國家的級差收入留在了開采企業。

  這種計征方式使得企業忽視了資源的保護和有效利用。相當一部分企業因不願投入更多成本深入開采,而採取“吃菜心”的方法,“丟瘦揀肥”,“采厚棄薄”,“采易棄難”,進行掠奪式開采,造成開采浪費,嚴重破壞了資源。據統計,中國部分油田的油井采收率僅為15%—20%,這意味著,埋藏於地下的原油每噸僅能被采油者開采出100多公斤,而其餘的800多公斤原油被白白浪費掉。

  而這也導致中國出口“賤賣”資源性產品的現象日趨嚴重。近年來,中國出口產品遭受外國反傾銷立案調查和被執行反傾銷措施最多的是化工產品、賤金屬製品(主要是鋼鐵),還包括運輸設備、礦產品、陶瓷製品等,其中涉案金額所占比重較大的產品就包括賤金屬製品(18%)、礦產品(9%),而賤金屬製品和礦產品所占比重仍呈明顯上升趨勢。近年來中國礦產品遭遇到的反傾銷訴訟,包括出口歐盟國家、美國、韓國的鎂砂、氟石、碳化矽、剛玉、碳化鋇、二氧化鈦顔料等。商務部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1月—4月,國外對中國發起反傾銷調查的案件數同比上升26.7%,遭反傾銷的產品中不少是資源型產品,甚至直接就是礦產品。

  海關統計數字也表明,今年1月—10月,在出口形勢不景氣,出口總額同比下降20.5%的同時,成品油卻出口1912.2萬噸,數量同比上升38.4%。而金額卻同比下降了22.2%,難怪被稱為“賤賣”成品油到國外。

  文章指出,採用計價方式徵收,將資源稅收入和企業獲得的級差收入內在聯繫起來。這種方式,可以有效緩解目前存在的所有者權益難以保障,企業負擔不均衡等問題,也有利於資源稅主管部門從資源稅稅額的利益博弈中解脫出來。

  使用計價方式徵收,還應採取彈性差別稅率,將企業的回采率和資源稅率掛鈎,力爭使資源稅在節約非再生資源、稀缺資源方面切實發揮作用,強化國家對自然資源的保護和管理,防止亂采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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