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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定位錯亂會成社會負資產

http://www.CRNTT.com   2010-03-26 08:44:29  


 
  它破壞了社會公平原則。央企的員工通過央企的特殊地位,享受了非同一般的物質待遇,這實際上是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其他社會公民的利益。這是一種分配的不公平;而央企憑借自身的壟斷優勢和政策資源,與其它經濟主體進行不公平的競爭,使一些行業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國進民退”現象,直接背離了我國早就明確的國企將逐步退出競爭性行業的戰略目標。這是一種競爭的不公平。

  在社會資源總量一定的情況下,央企占用得過多,客觀上就等於擠壓了其它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只要央企經營效率並非高於其它經濟主體,這種擠壓就會直接減少社會財富的可能增長。

  央企與民爭利,放棄或減弱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一味地市場化,還會在一定程度上加重社會民眾的生活負擔。比如央企高價爭當“地王”就直接推動了相關區域的房價上漲,致使當地民眾不得不付出更高的成本才能滿足自己的住房需求。

  文章指出,央企對社會的負面效應一旦強於正面效應,則央企就會成為社會的負資產。為此,很有必要讓央企盡快從錯亂的軌道上扭轉過來。央企要想走上正軌,需要政府部門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思想觀念上把央企履行社會責任作為最高目標,保值、增值必須服從這一目標,在兩者發生衝突時,應放棄一時的利益追求。央企負責人在實際工作中要把保證經濟穩定運行、維護民眾福利作為第一要務,確保社會責任的履行。

  二是在減少央企數量的同時,明確每家央企的主營業務,嚴格限制其向其它行業進行拓展,已有的非主營業務要進行全面清理。3月18日下午,國資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宣稱除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外,其餘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將退出房地產業務。這可以看成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三是逐漸消除一些行業的央企壟斷,放鬆行業管制,引入民營企業等其它經濟主體參與競爭。只有有了充分的競爭,才能提高相關行業的經濟效率,降低相關產品和服務的價格,使社會民眾受益。

  四是將央企所享受的各種政策優惠要逐漸清理和減少,或者讓其它經濟主體也能享受到相關的政策待遇,盡可能地為不同成分的經濟主體創造出大致相同的競爭環境,使社會財富和民眾福利的增長達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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