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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醫保改革的致命傷

http://www.CRNTT.com   2010-04-21 09:48:53  


 

  事實上,反對奧巴馬醫療保險改革法案的人更擔心的是,他們會失去自身與醫生對醫療的決定權,隨著政府越來越大的權力擴張,美國人可能將完全失去在醫療上的決定權,自此再不能選擇醫生,所有一切都需要有政府的官僚機構來決定,醫療被控制,美國人的就醫自由,甚至生命都被控制了。所以,這並非僅僅是醫療保險的事情,更有自由與生命在其中。以往,墮胎都是由私人資金承擔,按照奧巴馬醫療保險改革法案,政府的資金會用到墮胎上面,美國有一半以上的人反對墮胎,但在這樣的醫療保險法案之下,納稅人的錢都可能用到墮胎上去了,那是反對墮胎的人絕對不願意的。

  美國憲法保護個人的消費權利和選擇權利,政府不能強迫消費者購買產品和服務,即便是出於好意。比如,吃素對人的身體有好處,可是美國政府不能強迫美國人去買蔬菜,限制美國人購買肉食。同樣,政府也不應該因為治病的理由強迫人去購買醫療保險,也不應該強迫人購買什麼樣條款的醫療保險,奧巴馬的醫療保險改革法案正是有這樣的強迫性。如果人膽敢不購買醫療保險,政府可以施行罰款,甚至把你送進監獄。支持奧巴馬醫療保險改革的人說,美國有已有政府強制購買的保險,比如,汽車保險,要開車就必須有汽車保險。

  聽起來,這是不錯的說法。如果沒有汽車保險,警察抓到就要罰款,或者進拘留所,並且政府對最基本的保險賠償金額等都有明確規定,這似乎也是政府違權的行為。但汽車保險與醫療保險卻有本質的不同,那就是政府強制的汽車保險是對他人的保護,即責任保險,撞了他人的車,傷及別人,需要承擔責任,對因為自身的責任造成所駕汽車和個人傷害的保險,卻是可以選擇的,你可以不買自身責任造成對所駕汽車和人身的傷害,車撞爛了,自己修,受了傷,自己去治療。在醫療保險改革法案通過以前,美國人也可以選擇是否購買醫療保險,以及購買什麼樣的保險,有的人願意多付一些保險費,保得全一些,有的人只想保大病,小病的治療都自己掏腰包,保費就低。許多年輕人仗著身強體壯,不願購買醫療保險,那也是他們的權利和選擇,當然,省了保險費,有病時自己就得多付醫療費。

  那麼,對奧巴馬醫療保險改革法案的訴訟會否獲得成功呢?據有關法律專家的分析,可能性不大。因為奧巴馬以及他的謀士們也不是沒有料到這樣的訴訟,他們知道,最後訴訟會到最高法院,而在最高法院,自由派還是占有優勢,判定會對奧巴馬政府有利。反對奧巴馬醫療保險法案一方也不一定非得要訴訟成功,他們更在意的,還是試圖通過訴訟去激發民意,在中期選舉以及2012年的總統大選中把民主黨推下台,屆時再通過國會的立法去推翻或修正奧巴馬醫療保險法案。

  (作者系高級管理咨詢顧問,現居美國達拉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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