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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血案 公眾需要知道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02 09:44:17 |
是公共安全事件,公眾更應有知情權 既然公共安全事件與公眾利益關聯,公眾就理應有權利得到真相。在近期數起針對社會進行報復的案件中,實際上暴力所針對的是每一個社會成員,任何一個人,都成為了可能的受害者,所有人就有理由、有需求去對其進行關注。在與每個人切身利益相關的公共事件中,對真相的不知情,將會造成恐慌的蔓延、安全感的降低、社會信心的喪失以及偏激的觀點。< 在西方的新聞報道中,公共安全事件經常受到極大關注,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一旦異常情況、特別是涉及人身安全的事件發生,媒體就有必要第一時間進行報道,並且發出預警信號。始終保持對生命的尊重,也是對“犯罪新聞”進行報道的出發點。 客觀的媒體報道將促進討論和反思 事實上,只有讓公眾了解事件真相,社會的討論才能有效展開。的確,這有可能產生對犯罪行為方式的“示範效應”,長期研究犯罪心理學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曾在對以往數起“滅門案件”研究後表示,“一種信息發出傳播後,會有兩種以上不同的接收方式,正常人是知道信息、了解信息;對犯罪人群而言,接收信息就是‘方法的告訴’和‘犯罪方式的啟迪’。” 但犯罪心理學研究也同時表明,大部分潛在的“犯罪人群”同時存在“病態性心理疾病”。首先,這類人群是社會的少數,其次,他們需要公眾的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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