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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價背後的三個矛盾

http://www.CRNTT.com   2010-05-31 08:14:55  


高房價背後,深刻映射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三個矛盾。
  中評社北京5月31日訊/針對暴漲的房價,社會媒體口誅筆伐,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可謂“史上最嚴厲”的調控手段,上海等重點城市也擬出台住房保有稅等政策,嚴控投機性購房。東方早報刊登鄭彥文章表示,高房價的背後,其實深刻映射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三個矛盾:

  第一,房價高漲與百姓支付能力不足的矛盾。通常用房價和收入的比例來衡量一個城市房價的合理程度。照此標準,當前北京、上海等國內大城市的房價收入比超過20沒有任何問題,而國際大都市這一數字平均為8。對這一現象,可以找出兩條原因:一是分子高,即房價確實太高了;二是分母低,即居民收入確實低了。經過前些年住房市場化取向的改革,在當前中國城市化進程尚未結束的大背景下,有理由相信,當前住房價格是對市場需求的較為真實的反映,無論這種需求是合理的還是不合理的。在地方政府調控房價的手段有限的前提下,我們有必要將目光從單純抑制高房價轉向提高百姓收入,改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注重提高中國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中的百姓收入比例,增強居民的支付能力,來降低房價收入比。

  第二,住房商品屬性強與保障屬性弱的矛盾。住房是一種特殊的商品,既具有商品的屬性,又具有保障的屬性。上世紀末中國住房市場化的全面推行,使住房的商品屬性得到了極大的張揚,絕大多數居民家庭住房都被推入市場,激發了房地產市場的興旺繁榮,並帶動了一大批相關產業的發展。但與此同時,住房的保障屬性被壓制,甚至被忽視。這導致住房市場化取得極度成功的同時,由住房引發的社會矛盾也日益突出。住房價格快速上漲導致一大批低收入家庭無力通過市場手段購買,其居住需求長期缺乏合適的解決渠道。住房市場化快速發展,推動城市土地迅速增值,使房地產成為眾多利益群體爭奪的對象,由此引發的動拆遷矛盾更是成為當前城市化過程中最為突出的一個問題。因此,在堅持住房市場化取向道路的同時,必須重新重視住房的保障屬性,注重用保障性的手段解決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難問題,來逐步糾正過去十幾年中國房地產發展中重市場輕保障的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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