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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倪玉蘭 恐懼是多餘的

http://www.CRNTT.com   2010-07-07 11:43:14  


 
新聞鏈接:

女律師阻止強拆獲刑兩年 出獄無家可歸流浪街頭

2010-06-28 08:45:54
 
  [導讀]2008年12月18日,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倪玉蘭有期徒刑兩年。按照倪的說法,派出所糾集一群人,無任何手續,闖入她家強拆,倪玉蘭架著雙拐理論,結果被警察拖入警車踢打,後又被抓進派出所。

倪玉蘭這兩月

本刊記者 楊瀟 發自北京

  何楊在拍完倪玉蘭的紀錄片後發現,“很多恐懼其實是多餘的”

  他拍了10天,原本以為這只是一個慘烈的故事,但是倪玉蘭讓他感到意外。“遭受了這樣的苦難,大多數人都會變得激憤、偏執,甚至自暴自棄,但是倪玉蘭仍然這麼平和,她似乎有消化苦難的能力,或者說,她是站在苦難之上的。”

  警察對倪玉蘭說:“你別在網上罵我們!好話也別說。”



4月14日 星期三 晴

  9點30分,我被叫出監舍到談話室接受了最後的檢查,他們把我的雙拐拆卸分離,將我放在里面的十二張申訴書和我慘遭虐待的圖片搜出不讓帶出。我身上穿的衣服包括內衣內褲和襪子全部被脫掉接受嚴格的檢查,直到她們認為確實沒有東西藏在衣服里面才讓我穿上衣服。經過40分鐘的折騰,他們才將我送出大門。老伴女兒和好朋友來接我,他們跑過來和我擁抱……終於和親人團聚了。

  律師倪玉蘭這一天出獄。當晚,她在一家小旅館洗了一年多來第一個熱水澡。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她有期徒刑兩年,刑期從被羈押的2008年4月15日算起。

  那一天,按照倪玉蘭的說法,西城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糾集一群人,沒有任何手續,闖入她家強拆,倪玉蘭架著雙拐與他們理論,結果被警察拖入警車踢打,後又被抓進派出所。

  公檢方的版本則是,倪玉蘭暴力阻礙工人施工,致使尤德林、李鴻橋受輕微傷,被民警傳喚至新街口派出所接受調查,當日11時許,在新街口派出所第三談話室內,倪玉蘭不服從民警管理,踢打民警肖巍下體,致使其睾丸挫傷,被當場抓獲。

  北京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接處警記錄顯示,在倪家所在的前章胡同19號,“我所民警及巡邏車均在現場,無打人現象”。倪玉蘭的丈夫董繼勤據此認為,說倪“毆打他人”是誣陷。

  在獨立導演何楊的紀錄片《應急避難場所》里,倪玉蘭對著鏡頭說:“到了派出所以後,他們把我關進小黑屋,先讓保安揍了我一頓,一會誰進來就踢我一腳,踹我一腳,把我從地上扔到沙發,又從沙發扔到角落里。我要求上廁所,他們就讓我爬著去,不然就是違反派出所的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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