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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刀實名與“七種武器”

http://www.CRNTT.com   2010-09-16 11:41:26  


廣州亞運期間買刀實名制的規定已提前實施
  中評社北京9月16日訊/媒體報導,為因應廣州亞運會安全保障工作,廣州市買刀實名制的規定提前實施,紅網今日登出評論員宋金波的文章“菜刀實名與‘七種武器’”,作者表示,“非常時期採取非常措施,對這些措施,公眾可以議論之,訕笑之,但最終只怕不得不理解接受之,甚至進而善意建議之。治理作案工具,在一個系統性的安保網絡中,充其量只能算治標之策。治標固然必要,治本更絕不可少…”文章內容如下:

  據說,廣州亞運期間買刀實名制的規定已提前實施了(9月14日《廣州日報》)。這裡的“買刀”,不是管制刀具,而是菜刀水果刀——《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看過嗎?裡面就曾提到過“西瓜刀”被當成凶器。

  想一想,也理當如此:大型運動會或其他國際活動期間實行“買刀實名制”,自北向南,逐一城市實行,有兩年了。謝天謝地謝人,迄今一切平安,有關地方的治安工作當予肯定,或者有關地方的有關部門功不可沒,這自不待言。大型國際活動的安全保障,總不能囿於常規、故步自封,要採取些增量措施吧。已經取得的成績,有哪些可以歸功於“菜刀實名制”,或者如果不採取“菜刀實名制”可能造成怎樣的事故,這些怕是難以算清的。既莫須有也莫須無,茲事體大,絕非兒戲,當寧信其有,莫信其無。別的城市都實行的措施,總不好不跟著實行,萬一剛好在這上面出了紕漏,罪莫大焉。反正都要實施,不如提前實施,省事省心——“買刀實名”提前實施的邏輯,不外如此。

  而“買菜刀實名”在廣州實行,之所以讓人不免心中一動,是因為當初廣州一度“飛車搶匪”猖獗,作案工具多為摩的,就導致後來的“禁摩”。廣州的兄弟城市東莞,因為蒙上“黃都”的俗名,羞惱之下試圖將“小姐”們趕離。這幾件事情的共同特征,是將注意力集中於“作案工具”上——如果“小姐”也能算工具的話。

  將注意力集中於作案工具,是一個常規思路或是傳統智慧,早在2000年前,秦始皇就知道盡搜天下鐵器,“鑄十二金人”,民間幾家人合用一把菜刀,可惜盡搜還是沒“搜盡”,張良照樣拎著大鐵錐衝上了博浪沙。菜刀實名,實名而已,還不是“禁”,但效果也因此打了折扣,比如說,實名針對新買菜刀,但對大量“存量菜刀”,又當如何?誰也不能說只有新菜刀才危險,是否要搞一個菜刀普查?作為非管制工具的菜刀管制過嚴,邏輯上也存在討論空間。那個著名的笑話,即每個男人其實都“隨身攜帶性犯罪的工具”,正是由這個邏輯漏洞中產生。也因此,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容易出現偏鬆偏緊,進而或是給普通公眾帶來麻煩,或是帶來風險。麻煩還可以忍受,風險卻可能讓之前的努力前功盡棄。如新聞中提到:“市民如果攜帶危險性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採取防護措施的,責令改正,並可處以100元以下罰款。什麼樣稱得上防護措施?警員介紹,應該把刀具包裹起來,使之不具備傷害力。”世博開幕一個多月,一個朋友到日本出差,帶回上海把巨鋒利的陶瓷菜刀(危險性絕不容低估)送給我。從他家到我家,儘管路上遇到幾次阻礙,但最終還是由公交而地鐵一號線、三號線,把刀送到我手中。這也許只是極其偶然的個案,但其風險卻是非常現實的。

  古龍有一部小說,名為《七種武器》。長生劍、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環、離別鈎、霸王槍……沒讀過的人多半以為古龍說的是七種了不得的危險武器,其實不然。這些武器對應的,乃是人的信心、誠實、仇恨……等等。古龍的另一部小說《多情劍客無情劍》裡也提到了這個問題:百曉生的兵器譜,排名前三乃是天機棒、龍鳳雙環、小李飛刀,但最後第二戰勝了第一,第三幹掉了第二。所謂兵器是死的,人是活的。盯著作案工具,不會比盯著人更有效。

  當然,大型活動的安保工作,按照最通俗的說法,“是個系統工程”。也就是說,不是靠某一種措施包辦一切,還有許多其他領域的措施配套。美國“9.11”後也採取了很多偏嚴的安保措施。非常時期採取非常措施,對這些措施,公眾可以議論之,訕笑之,但最終只怕不得不理解接受之,甚至進而善意建議之。治理作案工具,在一個系統性的安保網絡中,充其量只能算治標之策。治標固然必要,治本更絕不可少。《七種武器》小說到結尾,其實只寫了六種武器。第七種武器,也是最厲害的武器,是另一部小說《憤怒的小馬》中,小馬的拳頭。這個安排深有寓意,從壞的角度講,再厲害的刀劍,比不上一個憤怒的拳頭殺傷力大;從好的一面看,管好人,只要他不想動拳頭,別的武器又何足道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