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觀察與思考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劉性仁:兩岸當局認知差異之探討

http://www.CRNTT.com   2010-09-16 11:57:13  


 
  至於ECFA正式生效後,雙方也將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兩岸經合會),雖然目前尚未成立,但在生效後六個月內兩岸將進行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以及爭端解決機制等四項協議後續協商工作,其中投資保障協議可望納入第六江陳會談正式議程,並儘量避免碰觸到敏感的政治議題,“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預料將以對雙方經濟合作架構內的諸多具體事項,進行官方式體制的協商安排之對話平台。

  另外,ECFA生效後對於台灣亦產生一些問題,包括投資或產業是否形成新一波外移潮?受到衝擊的傳統產業該如何因應?台灣是否能夠克服ECFA生效後所帶來的失業率?ECFA生效後外資會更加選擇台灣還是不會等這些問題。

  附帶一提的問題,則是對於大陸當局來說,未來將根據胡六點制訂任何的法律規範,都是大陸當局單方的權限及能力,馬政府無力亦無法干預,但以目前兩岸政治互信基礎尚且薄弱情況來看,在綠媒刻意用心的炒作及置入性的導引下,大陸當局必須盱衡時機,謹慎而為,勿讓台灣民眾在媒體報導下,反而造成負面的效果,大陸應當盡量爭取台灣民心,使政客無操作之空間;另一方面,當反分裂國家法制訂之時,那是因為當時主政的陳水扁當局主動挑起危機,企圖搞台獨,迫使大陸不得不以法制獨;但此時此刻,馬政府已明顯不同於扁政府,大陸是否在此時此刻制訂台灣法,恐怕真的必須深入研究其必要性及時機。

  而馬英九也在專訪時提到大陸政策“三階段”論述,要將台灣機會最大化,在維持現狀的最多八年任期時間內,爭取台灣未來可能的空間。他的第一階段論是大幅開放兩岸政策,故他創造最大機會,壓低威脅風險,讓台商有更彈性的經濟工具,賺到世界的錢,是馬英九不得迴避的執政責任。他的第二階段論便重申不統不獨不武,把他八年任期內的台灣,定位在一個外在風險最低的維持現狀框架中,他更主張穩健前進、不必再快的宣示;他的第三階段論源自“不信中華智慧比不上歐洲”,台海爭議無解,他只好採“時間換空間”,能搶八年是八年,讓台海深度交流,進而對中國造成影響。

  針對這三階段論述,或許有很多人有不同的看法及批評的意見,但這三階段卻大致描繪出台灣的現狀,然而特別在第三階段,留下了想像與模糊的空間,更給大陸一個發展的好機會,一能爭取台灣民心,二能構思未來兩岸相處及發展的制度安排,馬英九四年或八年下台後,台灣又呈現一個充滿想像及期待的局面。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