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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是否出台取決市場走勢

http://www.CRNTT.com   2010-09-21 08:30:19  


 
  持有環節收稅可擺脫困局

  文章分析,中國房地產稅制現狀和發展趨勢是怎樣的?第一,房地產稅制改革在中國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中國目前有多少種涉及到房地產的稅收?十個半。其中教育附加費是稅收但是又不叫稅,把它稱為半個。

  2005年以來,中國房地產稅制幾次主要改革的內容和實施效果,我們做一個評價。房地產稅收第一次大規模的使用是2005年6月1日,這次國家7部委公布八條措施,其中涉及到的稅是兩條,就是從買房到賣房時間不到2年,可以認定是投機、炒作,2年以內賣房子的,要征5.5%的營業稅附加。第二,如果你買的房子是豪宅,即使過了20年以後,價差部分也征5.5%的營業稅附加,這就是所謂的“國八條”。但是沒有用,在賣方市場的情況下,我可以把稅轉嫁出去,因此房價又被提高了。

  一年以後,國家又出台“國六條”,“國六條”規定從買房到賣房時間不到5年都算投機,這也沒用,最後造成的結局是徵稅,房價又上升,這是很大的失誤。後來政府為控制房價,要抑制投機炒作,開始個稅強征,限制最低交易價格,規定贈與的問題,最後使用土增稅,但是都沒有實際的效果。

  是什麼原因使得效果不好呢?大概有3個原因。第一是現在的房地產稅計算過於複雜,10個半稅種相互交叉。第二是稅收負擔較重。第三個,也是最主要的方面,我們認為是稅收的分布不合理。房地產項目有稅的地方是三個方面,第一個是蓋房有稅,第二是買賣房屋有稅,第三是擁有環節可以有稅。而在中國,現在是所有的稅都在交易環節。但是買完以後,在持有期間是不付任何稅費的,因此就形成馬太效應,越沒錢越買不起房,越有錢,越可以買房賺錢,大批資金就進入存量房市場。

  要改變這種局面,就是要減輕交易環節稅收,挪到持有環節。這就要區分百姓買房的目的,這樣一來有望取得好的效果。這一方法在世界上其他國家實踐過,而且稅理上,根據分析、測算都是這樣指向的。因此我們要推出一個新的稅種,那就是物業稅。香港人把有房有地的房子叫房地產,有房無地的叫物業。因此對沒有地權的物業,在擁有環節徵收保有稅,就是“物業稅”。中國從2003年提出了物業稅,到目前為止有10個城市在進行試點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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