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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運痛苦指數”在下降 | |
http://www.CRNTT.com 2011-01-17 11:26:34 |
□ 政策之變 買票:從定額分配到異地出售 1978年,一張不足二指寬的小硬紙卡片,一面是始發、終到車站、票價和席別,另一面是車站名和編號,再貼上印有車次和日期的票條,蓋上日期戳,就成了旅客手中的乘車憑證了。那時,車站只能按照上級分配的定額售票,如果前方車站的票沒賣完,後面的車站也無法增售。所以,常有買不到票的旅客,眼睜睜地看著空空的列車開走而意見紛紛。若是誰想購買往返車票,更是無異於痴人說夢。 好在,這樣悲慘的情景隨著一系列政策進步,得到了改善——1996年,鐵道部實行聯網售票,在城市就可以買到往返老家的車票;2005年,直達特快車票可最長提前180天購買,甚至可以退換;2007年,列車上剩餘的空座也被利用起來,席位複用的出現,不會再出現“空空的列車開走” 票價:“春運就漲價”已作古 1993年,進出廣東省及其境內的列車票價實行浮動加價,軟座、軟臥和硬臥每票加價30元。1995年,實施範圍擴大到北京、鄭州、濟南、上海、柳州、成都等鐵路局和廣鐵集團。2000年,各鐵路局管內列車票價是否浮動由鐵路局自行決定。2001年,票價上浮的幅度為:新型空調車20%,其它列車30%。2002年,聽證會後進行調整,範圍、時間、幅度均有較大限制,如硬座上浮為15%,其他席別為20%。2006年,春運票價上浮幅度為硬座15%,其他席別20%;節後票價上浮的列車,在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二票價下浮10%;臨客硬座票價節前、節後均不上浮。2007年,在一片詬病之下,春運就漲價的做法終於停止了。 官媒:從“不建議回家”到“不能再讓旅客受罪” 從人民日報50年來對春運的態度轉變中,可以看出官方媒體及高層對春運的政策轉變——1957年:《人民日報》第一次為“春節客運”發表社論:“春節期間能不回家的,最好不回家……”;1959年:《人民日報》社論:“有自行車的盡可能騎自行車,不要去搭坐火車、汽車和輪船……”;1980年:現代意義上的“春運”一詞第一次出現在《人民日報》上,“鐵道部決定全路在春運期間將增開臨時長途客車24對”;1995年3月12日,《人民日報》刊登了記者江世傑的長篇通訊《為了兩千萬民工有序流動》——“急劇暴漲的民工潮,不僅給鐵路也給全社會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壓力。‘鐵路受累,旅客受罪’的‘春運’現狀,再不能年複一年地繼續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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