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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賭之王”何鴻燊 | |
http://www.CRNTT.com 2011-01-31 10:20:15 |
賭牌專營40年 “不賭之王”成首富 20世紀60年代投身賭業,逼走合作夥伴終成“一霸” 論及何鴻燊在澳門博彩業的輝煌,就不得不提20世紀60年代那段故事。1930年,澳葡政府為了改變澳門賭業的無序狀態,正式實行博彩業專營,也就是由政府主持賭牌公開招標,民間以暗標競投,價高者與政府簽約在指定地點開賭。1961年10月,時年40歲的何鴻燊與霍英東、葉德利、葉漢合組的財團合夥以年餉316.7萬澳元競得賭牌。1962年,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成立, 葉漢是賭場總經理,何鴻燊是公司總經理。 然而,隨著賭場吸金能力漸長,“一山難容二虎”的矛盾凸顯。葉漢僅想利用何鴻燊在澳門有長久生意以及葡國國籍的身份持牌,但在香港習慣了“限額生意”甜頭的何鴻燊並不甘心,於是引發了“爭當新一代‘賭王’”的的激烈競爭。何鴻燊利用何東家族的財力支持,先後發起多次擴股,使葉漢在董事會的股權持續削薄,最終逼其放棄娛樂公司股權。1975年,不滿屢遭排擠的葉漢聯手香港地產大亨鄭裕彤奪取賭場專營大權,何鴻燊利用在港澳政府密如蜘蛛網的人脈關系,幾招下來便化險為夷,不僅逼走葉漢,還使鄭裕彤成為其生意夥伴。有媒體評論,“賭王”(何鴻燊)的真正功夫還在賭外,在於“管人弄權”。 五度續約賭牌,個人財富一度膨脹至5千億港元 1975年,何鴻燊終於得以全面掌管澳娛業務大權,隨即也開始了在經營模式上的創新。後來對澳門博彩業發展很重要的“賭團模式”,就由其首創:如果個人或旅行社有客源,可向賭場申請成為賭團承辦人,經認可後獲得一定數量的籌碼,以賭場的名義去招徠豪客,賭場為賭團成員提供一些優惠服務。至今,賭團生意依然占澳門賭場生意總額一半以上。 澳娛歷史上曾經5次與澳門政府修訂賭牌專營合同,澳娛上繳的稅收,為澳門貢獻了平民大廈、徒置大廈等大量公共設施。數據顯示,從1965年到2004年,澳娛上繳的稅收從不足千萬提高至80多億,約占澳門每年稅收的一半。而與此同時,澳門博彩業收入也由1962年何鴻燊剛接手時的300萬澳元,躍升至2008年的1098.26億澳元,足足增長3000倍。 對澳門博彩業的“壟斷經營”,讓何鴻燊的財富急劇膨脹,最高峰時,何鴻燊控制的資產達5000億港元,個人財富有200億港元,躋身港澳十大超級富豪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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