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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卡扎菲:這次真不是美國幹的

http://www.CRNTT.com   2011-05-19 11:39:45  


  中評社北京5月19日訊/對於此次國際刑事法庭評估對卡扎菲發出通緝令事件,大陸許多人第一反應都是“這一定是美國人在背後搗鬼”“這是國際反利勢力精心策劃的陰謀”“這是對利比亞內政的粗暴干涉”。實際情況到底如何呢?搜狐評論今天登載文章“通緝卡扎菲:這次真不是美國幹的”: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奧坎波當日正式遞交卡扎菲逮捕令申請,但法院的最終決定可能“在數周之後”。國際刑事法庭是什麼?它通緝卡扎菲的法律依據何在?通緝本身會對利比亞局勢起到什麼作用呢?
 
卡扎菲的絕望,來自國際刑事法庭?
 
  首席檢察官莫雷諾5月16日提交一份74頁文件,申請國際刑事法院發布對3名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其子賽義夫和情報部門負責人阿蔔杜拉?塞努西的逮捕令,卡扎菲榮幸的成為國際刑事法庭歷史上第二位對在任國家領導人發出的逮捕令的目標。

  國際刑事法庭是什麼機構?

   國際刑事法院(ICC,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是在2002年依據《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而成立的專門刑事法院,在批准國及聯合國安理會移交的案件中,對全球犯有種族屠殺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的個人和國家有普遍的刑事管轄權,但暫時還不能對侵略罪行使管轄權,只審理2002年7月1日以後事件。剛果民主共和國、烏幹達和蘇丹達爾富爾情勢都在其調查範圍之內,2009年3月4日,國際刑事法院曾向蘇丹總統巴希爾發出逮捕令。國際刑事法院最早的立意可以追溯到聯合國1948年通過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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