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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高官高管毀了院士招牌

http://www.CRNTT.com   2011-05-28 09:30:30  


 
當官何必再占院士名額?

  把院士名額的一部分給了“兩高”人士,相應地,就會擠占其他非“兩高”人士但真正奮鬥在科學技術領域的尖端人才的評選名額,從而起不到對他們的激勵作用。這實質上還會起到“示壞效應”:將使更多科學技術人員投身角逐權力的頂峰而非學術的巔峰。

  院士增選,“兩高”人員應該回避

  在法律界有一個術語叫作“回避制度”,凡司法人員因與案件或案件當事人有某種特殊關係而不得辦理該案件。司法人員未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請回避時,司法機關有權決定其回避。其目的就在於約束司法機關自避嫌疑,防止徇私舞弊或發生偏見,以有利於案件的公正審理。在增選院士這個問題上,國家也應該借鑒法律上的“回避制度”,出台“兩高”人士不能增選院士的硬性規定,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達致學術科研的去行政化,讓學術真正獨立自由。

  開國元勛不授予非軍隊人員

  其實,要求兩院院士中的官員一律退出院士稱號,要求後續候選院士中,官員一律回避,並非沒有道理,也非沒有先例。回顧一下我國開國元帥的設置,就可以得到啟發和借鑒。毛澤東、周恩來是毋庸置疑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締造者和指揮者,他們是當之無愧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元帥,劉少奇、鄧小平當元帥也無可非議,蔡暢、鄧穎超、康克清、張琴秋被授軍銜,也名正言順。但是他們高風亮節,不計名利,拒絕軍銜稱號。理由是他們已經不在軍隊工作。1980年鄧小平提出恢復軍銜制,也規定了兼任軍職的地方黨委書記不授軍銜。請問,那些已經不再專門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官員,為什麼還要爭院士這頭銜呢? 

  把院士作為名譽稱謂可能更好

  在樸素的理念中,院士應該只是行業內對科研工作的承認而已。在美、英、日、德、法等國,科學學會的會員(大致等同我國的院士)只是一種榮譽稱號,不具有經濟和行政意義。會員身份是對他們科研工作的承認,同時學會也為會員的科研活動和交流提供一些便利。

  以日本為例,日本的院士一般都是由各個委員會推選出來,如物理學會,化學學會,日本歷史學會等等,經過內部投票選出,這些結果都是各個學會的學術代表,如果選出一個濫竽充數的話也是這個學會的悲哀。因為日本的學士院院士們都是兼職,不從學士院直接獲得經濟利益,所以、很多人一般都是在名片上標某某教授,同時再標注學士院院士,這是為了說明正式的職業是教授,而院士只是一種錦上添花的名譽稱謂。

  院士不是讀MBA,還科學一片淨土吧!

  官員、領導,當然也可以是權威專家,但要想讓公眾信服其具有院士的資格,就必須使整個遴選過程足夠透明,以便接受整個科學界和普通民眾的監督。除了監督個體,類似“中國工程院工程管理學部”這樣的具體機構,之所以能夠誕生大量的政商界院士,其背後原因也值得深思。畢竟,工程管理學部不是工程領導學部,更不是高級別的MBA和MPA,公眾需要一個值得信服的理由。

  讓上帝的歸上帝,愷撒的歸愷撒。在過去的十年中,體現原始創新能力的自然科學獎一等獎空缺了七次,讓我們給科學留一片淨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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