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 |
廈門特區新定位:兩岸一體先行先試 | |
http://www.CRNTT.com 2011-09-27 00:34:03 |
其二,廈門經濟特區其他區域(島外區域)因不便於封關管理,不宜作為(貨物)自由貿易區,但可以作為自由投資、自由金融等自由經濟區,主要從事先進製造業的生產。如此,廈門島外區域、海峽西岸經濟區其他區域可作為“廈門自由港”(廈門島)的腹地與服務區域,與廈門島(“廈門自由港”)進行合理的專業化分工合作,協調發展。 其三,“廈門自由港”可尋求跨關境發展,在條件成熟時與金門島合作結成開放性的多功能綜合型“廈金自由經濟區”,作為兩岸經濟制度性一體化的先行先試區域。首先,廈門島與金門島可結成“廈金關稅同盟”,以整合併充分發揮廈金兩地的海港、空港優勢以及其他經濟發展資源與條件,使之成為海峽兩岸的國際貿易中心、物流分撥中心和高新技術生產研發中心,成為海峽兩岸與國際物流鏈的重要環節。進而,條件成熟時進一步推進“廈金關稅同盟”邁向“廈金共同市場”,率先實現廈金之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與優化配置。 為構建上述包含“廈門自由港”的“廈門自由經濟區”,並為其發展提供條件,需要中央相應賦予特殊政策措施予以支持。特別是在廈門經濟特區已擴大至廈門市全市範圍、建設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的基礎上,中央應進一步讓廈門經濟特區全面實施自由經濟區(自由港)政策(1984年中央曾要求廈門經濟特區擴大到全島並“實施自由港的某些政策”),包括經營活動自由(投資自由、雇工自由、經營自由等)、商品流通自由、貨物運輸自由、人員進出自由、對外貿易自由(僅限於“廈門自由港”)、金融活動自由(貨幣兌換自由、資金流動自由、資金經營自由)等等,並對“廈門自由港”采行“境內關外”的國際慣例做法,即採取“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的海關監管模式。 綜上所述,通過構建上述“兩岸一體化先行先試區”與“廈門自由經濟區”,可將新形勢下廈門經濟特區的體制改革、對外開放與對台工作先行先試有機結合起來,將廈門經濟特區的發展與祖國大陸改革開放的深化發展、區域(兩岸)經濟的合作發展、對台工作的深入開展、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有機結合起來,整合構建起一個有助於深化改革開放、推動區域(兩岸)合作、促進國家統一的平台,可在加速兩岸經濟、文化(社會)、政治(安全)一體化,進一步發揮對台優勢與作用的同時,進一步發揮經貿活動自由化與便利化試驗田與先行區作用,以及區域經濟的增長極與輻射源作用。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