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觀察與思考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楊支柱:我為什麼不贊成同性婚姻?

http://www.CRNTT.com   2011-09-27 11:36:08  


 
相關鏈接:楊支柱:現代婚姻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生孩子

  2011年09月19日08:12新快報 楊支柱 法律學者

  最近李鐵、易富賢和我本人因為反對同性戀婚姻而受到猛烈批評,很多人質問我們:結婚的目的就是生孩子嗎?女人在你們眼里就是生育機器嗎?

  結婚後是否生育屬於個人權利,但是絕大多數人都是先結婚後生養,而且這種先結婚後生養是人們自覺追求的結果,在婚姻制度產生以後的人類歷史的絕大部分時間內是常識。

  在法律層面,婚姻與生育也是密切聯繫在一起的。翻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不但有專門的一章規定“父母子女關係”,即使是“結婚”一章中關於結婚年齡、禁止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禁止近親結婚等等的規定,離婚一章中關於子女撫養、探視甚至財產分割的規定,也都包括了甚至主要是基於生育方面的考慮。如果删除跟生育與孩子有關的考慮,《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還能剩下幾條?

  從婚姻的功能上看,過去主要是三個:一是使相愛的人生活在一起,一是建立男耕女織的互補型生產單位,一是共同生養後代。現代社會物質資料生產的功能基本上已脫離家庭關係,婚姻的功能只剩下兩個。但是感情在人的心里,屬於觀念範疇,其實是法律約束不住的,婚外情現象和不斷上升的離婚率就是證明,發達國家獨身男女(終身不結婚,但多數人還是有性生活的)的增加也是證明。不相愛的,婚姻困不住;相愛的,不結婚也可以一起共同生活。所以現代婚姻最重要的功能,其實是生養孩子。

  婚姻法並不能保障愛情但是可以確立責任:使孕婦、產婦得到丈夫的照顧,使孩子生活有保障並且盡量少受父母離異的影響。

  從婚姻的起源看,所謂群婚制和對偶婚制其實是一種事實狀態,並不是一種嚴格意義上的婚姻制度。人類早期和動物一樣是所謂群婚制的。嚴格意義上的婚姻制度一開始就是一夫一妻制。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男人基於生理上的優勢,獲取財富的能力越來越強,他們希望有確信屬於自己的後代來獲得生命的延續感並繼承自己的財產,這就勢必要求女人忠實於自己。

  而女人方面也樂意約束自己的“性趣”以換取生活的保障,尤其是換取自己孕育、哺育孩子時的生活保障和孩子的生活保障。但那時是子女“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時代,父權的威嚴尚未建立,女人可以利用子女的力量令男人忠實於自己。當然從群婚狀態到一夫一妻制確立有一個過程,有一個過渡階段,使所謂群婚的範圍逐步縮小,這就是所謂對偶婚制。一夫多妻制在人類歷史上屬於短暫現象,它部分地是男人壓迫女人的產物,但更大程度上是男人之間惡性競爭的產物,隨著叢林規則退出人類社會和男女平等觀念深入人心,必將被淘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