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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永浩怒砸西門子 誰之過?

http://www.CRNTT.com   2011-11-22 11:49:23  


 
  第四個指責是,羅永浩率領多人到西門子公司樓下砸冰箱,屬於“暴力維權”,兼且擾亂公共秩序。

  然而,砸冰箱並非羅永浩一時興起之舉,而是與西門子方面溝通過但卻溝通失敗才採取的行為。冰箱屬於羅永浩等自己購買的財物,有自己進行隨意處分的權力,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而且砸冰箱“選在周末的早晨,沒影響公共交通秩序”;“使用條幅而不是擴音設備,避免了擾民”;“帶上了專業保潔阿姨,事後把地面打掃得比我們去之前還乾淨”,羅永浩本人還對媒體喜歡用“怒砸”兩字感到不滿,他認為他砸冰箱的時候相當冷靜。

  完全可以說,羅永浩的做法是相當理性的表達。 
 
正面維權推不動制度建設,就該從反面戳一下 
 
  對羅永浩最大的指責,是說他維權不按“正路”走

  這次羅永浩砸冰箱事件,最被詬病的一點是,羅永浩利用他名人的身份將此次事件放大,把本應按“正常路徑”解決的消費者維權弄成了“不走尋常路”。

  例如,有網友就聲稱:“羅永浩維權應該走法律訴訟程序,而不是把手機電腦屏幕當戰場。” 

  復旦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主任蘇勇教授則稱:“產品出現問題,向商家投訴後得不到解決,這時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維權,還可以走法律途徑。這些方法都比在微博上打‘口水仗’,再通過微博的放大效應,將原本一件小事發展為小規模社會事件更合適、更理性。不管是從解決問題的角度,還是低碳經濟的角度,砸冰箱這一舉動本身都不合適。”

  還有人認為,羅永浩作為著名知識分子,有義務用“正常路徑”來進行維權,以作榜樣。並認為如果連羅永浩這樣的名人都不按規矩出牌,那只會讓更多人不按“正常路徑”維權。

  可這裡的問題在於,循“正常途徑”來維權,羅永浩的名人身份可能會完全不起作用,這起維權事件的推動可能會相當緩慢甚至完全不起作用。羅永浩這麼回應網友他“為什麼不找消協”——“1.中國的消協是社會團體、民間組織,這意味著......這意味著它什麼都不意味著。2.我以前有問題試著去過消協,我這輩子再也不會去了。”

  羅永浩所說,也正是大多數人對“正常路徑維權”前景的一般看法。

  在此情況下,還有什麼理由非得遵循所謂的“正常路徑”呢?當正面維權行不通,就該從反面來一下,說不定還能夠推不動制度建設。在新媒體時代,羅永浩為廣大消費者維權樹立了一個很好的榜樣。

  據消協統計,中國消費者維權獲勝後,賠償金平均為700多元人民幣,而美國平均每案消費者獲賠35萬美元,是中國的3700多倍。中國消費者維權之路,還需要有更多“大事件”。(來源:2011-11-22 騰訊評論今日話題 原題:羅永浩:彪悍地砸西門子怎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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