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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打假的最終困局

http://www.CRNTT.com   2012-02-03 11:27:18  


 
  質疑賀衛方不發論文就當教授,方舟子只參考“偏重研究功能”的評價體系且將矛頭指向個人

  在方舟子質疑賀衛方“20年不發論文怎麼當北大法學教授”期間,學者徐賁指出“對於社會熱點議題的看法、見解甚至簡單直接的剖析很難說不是另一種學術研究。”認為賀衛方長期致力參與社會公共議題討論也是做學術。從整個爭論來看,方舟子對賀衛方教授資格的評價基於“偏重研究功能”的體系,從而否定了學科間的差異以及象牙塔的公共功能。退一步說,縱使賀教授的水平如方舟子所言不堪,方舟子更應該質疑的其實是給予賀衛方職稱的北大法學院,用公共財政給教授發工資的政府。

  質疑老羅英語學校涉嫌違法經營,方舟子沒注意到政府給民辦教育設置的高准入門檻

  2011年末,方舟子公開質疑老羅英語學校超範圍經營涉嫌違法,堅持“幹乾淨淨賺錢”的羅永浩事後承認“從技術上,完全合乎各項規定的運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實上,羅永浩曾多次跑過教委要求辦民辦教育經營許可證,但未獲批准,為此他的學校一直按55%的稅率繳稅(民辦學校經營收入應按33%稅率繳稅)。沒有合法“准生證”並非創業者們有意不拿,民營企業和政府打交道歷來阻力重重,極低的行政效率與官僚橫行,少數特權壟斷市場之下。毫不誇張的說,在中國以合法合規的標準去要求創業企業,大部分企業可能早已胎死腹中。

  ■ “錙銖必較”遭遇“不得不錯”的無奈

  言行不一甚至善惡不明的普遍錯誤不全是個體責任,但方舟子眼睛裡揉不得沙子也容不下“國情”

  在解釋中國人的臭豆腐(聞著臭、吃著香)心理時有這樣的段子,“ 我們恨貪官,又拼命報考公務員;我們罵壟斷,又削尖腦袋往高薪單位鑽;我們譏諷不正之風,自己辦事卻忙找關係……”究竟是什麼造成這種言行不一甚至善惡不明,在每個人面對選擇時所考慮的“大環境”、“不得不”、“大家都這樣”並不能完全只看做借口。寫文章“假大空”、找槍手代寫論文、抄襲、偷稅漏稅、行賄受賄都可能是現實權衡利弊之後的妥協,久而久之逐漸變成了大眾口中“對的事情”。當然這並不是為個體開脫,而是這些普遍的錯誤背後確實有強大的生存空間。

  毫無疑問,方舟子有權對任何人或者機構提出質疑,甚至在面對公眾人物時,從滿足公眾知情權出發,即使質疑不時,也應該免責。但也必須看到,方舟子打假戰績顯赫的背後,正是他這種把一切問題絕對化、純對化的打假態度遭遇謊言遍地的中國現實環境,才讓打假鬥士的功績顯得特別矚目。

  “錙銖必較”和“不得不錯”的交鋒往往難以判斷出絕對的對錯,要麼兩敗俱傷,要麼不了了之

  方舟子歷次打假的話題交鋒中你來我往看似激烈,但某種程度上也凸顯了另一種難分對錯的無奈。一邊是跨學科、跨領域的證明力並不算強的質疑或者推斷,一邊確實是從情理上無法全盤否地的瑕疵;或者說一邊是堅持沒有任何瑕疵的追求真相,一邊是普通人在體制內不得不犯的錯。把這兩者放在一起往往難以判斷出絕對的對錯,要麼兩敗俱傷,要麼不了了之。總之,在廣告是騙人的,餐桌是危險的,經濟學家是不靠譜的,統計數據是“全世界都不相信的”,房地產利潤是永遠神秘的的環境裡,方舟子的“獵物”總會特別豐富,圍觀交鋒的觀眾卻總是難以抉擇,無比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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