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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問“遭輪奸幼女之母被勞教”

http://www.CRNTT.com   2012-08-07 11:08:57  


 
>>>事件回顧

  “永州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發生在2006年,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2006年10月3日下午5時許,周軍輝強行將被害人受害人帶至被告人秦星、陳剛開設的“柳情緣休閑屋”賣淫。當晚10時許,秦星安排店內雇員帶受害人到柳子大酒店三樓一房內賣淫,收取100元費用。後秦星又安排受害人在休閑屋二樓內賣淫兩次,收取200元費用,後周軍輝與秦星結算,領走了賣淫所得210元。當日周軍輝和陳剛還打了試圖反抗的受害人。

  此後,在明知受害人不滿十四歲的情況下,秦星、陳剛仍逼迫受害人賣淫3個月,在此期間,受害人還被劉潤、蘭小強、秦斌、蔣軍軍四人輪奸,直到2006年12月30日被其家人發現報警後得以解救。

  此案經媒體披露後引發全國轟動,而受害人母親唐慧希望法院判處七名被告死刑,但該案審理幾經波折。直到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才做出終審裁定,秦星、周軍輝被判死刑,陳剛、劉潤、蔣軍軍、蘭小強被判無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對秦星等人的死刑進行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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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級法院均認定為弄虛作假警方仍稱被告人有救人舉動

  永州市公安局稱,2012年8月3日,零陵區唐慧被勞動教養後,有媒體和網民發布“永州公安幫被告人做假立功”的信息,該局立即組織人員調查。 

  調查顯示,2007年6月12日17時許,冷水灘區看守所在押人員周某某在14號監室廁所里用晾在後牆上的囚衣擰成繩子,掛在晾衣服的鐵絲端柱上,站在洗澡用的凳子上上吊自殺,周某某吊起來後把凳子踢開,同監室的在押人員秦某(唐慧之女張某某被強姦、強迫賣淫案被告人之一)、汪某發現後跑過去救下了周某某。永州市公安局的調查結果是,秦某、汪某制止周某某自殺事實存在,沒有發現公安民警幫被告人做假立功的情況。 

  此前,永州市中院和湖南省高院均認定,秦某的立功證明系弄虛作假。 

  2010年,永州市中院在“永中刑一初字第55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中稱:對於秦某的辯護人提出秦某在被關押期間制止同監人員上吊自殺,有立功表現,經查,根據當時的監控錄像,不能證明秦某制止同監人員上吊自殺,且現場不具備上吊條件,經找當事人調查,其否認有上吊自殺行為。“秦某為了逃避法律的嚴懲,夥同他人提供虛假立功證明,弄虛作假,欺瞞法庭。”法院在判決書中這樣寫道。 

  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在對於此案的終審判決書中亦表示,“認定秦某在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區分局看守所關押期間,與他人一起制止同監在押人員上吊自殺的事實證據不足,依法不予認定。”

  記者李顯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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