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觀察與思考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 
北京專家:台灣民意制約兩岸關係 要化解

http://www.CRNTT.com   2012-08-27 00:08:08  


 
  對於這種台灣民意,大陸方面深有體察,“我們瞭解台灣同胞對參與國際活動問題的感受,重視解決與之相關的問題……對於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22)例如在台灣成為WHA觀察員一事上,大陸方面就展示了靈活性及善意。台灣有學者認為“這一案例足以說明,透過兩岸擱置主權爭議務實交流的作法,擴大台灣的國際參與,將有助於台灣人民累積、改善對中國以往強硬作風的反感和負面印象。”(23)

  當然,在如何處理台灣“國際空間”問題以爭取台灣民意上,還是有很多難題擺在中國大陸面前,尤其是在台灣要求加入以主權國家為會員的國際組織問題上,大陸方面難以讓步,因為這背後實際上涉及如何看待台灣或“中華民國”政治地位的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在兩岸結構性政治難題未得到解決之前,台灣加入以主權國家為會員的國際組織對大陸方面而言是難以承受之重。即使相關國際組織願意為兩岸入會問題而修改規章,同意台灣以“非國家”身份加入,大陸方面也還得考慮是否會造成其他不良影響及後果,例如,政黨輪替在台灣將成為常態,今後主張“台獨”的政黨在台灣重新執政後會不會利用這些組織平台進行相關不利於“一個中國”的操作等。

  大陸方面還是應該把爭取台灣民意的工作重點放在台灣與有關國際NGO組織關係上,因為與多數台灣民眾生活有直接關係的主要還是國際NGO組織,那些挑動台灣民眾敏感神經的意外事件也主要發生在一些國際NGO組織舉辦的活動場合中。為避免在這些國際場合發生一些讓台灣民眾感到不愉快乃至產生對中國大陸仇視心理的事件,筆者認為,大陸方面今後可以秉持四項原則處理兩岸在NGO場合互動問題:

  首先是“擱置爭議”,即在NGO場合中不必談及主權問題,不必過分執著於政治身份;其次是“遵循慣例”,即遵循兩岸在該NGO組織活動中的互動慣例(兩岸在多數NGO中都曾共同出現過),一般而言,只要遵循慣例就不會有太多爭執;再次是“事先溝通”,就是說,對於一些可能出現的矛盾,大陸方面可以事先與台灣方面主動進行充分溝通,以免臨時發生衝突;最後是“危機管控”,重點是建立一套危機一旦出現後的處理機制,以儘快平息衝突,降低負面影響。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