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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拒改國籍的張蘭為何加入富豪移民隊伍

http://www.CRNTT.com   2012-11-30 10:25:14  


 
  但是,在雙重國籍現象並不少見的現實背景下,一方面否定雙重國籍的合法性,一方面又對雙重國籍的現象不作為,必然導致在媒體曝光類似張蘭這樣的事件時,勢必加重民眾對雙重國籍厭惡的非理性反彈。

  這方面可以參照台灣的做法,台灣沿用民國時代的國籍法,有限制承認雙重國籍,只是對一定級別的公職人員規定必須是“中華民國”國籍,這個規矩倒是與國際接軌。不可否認的一點是,當今世界是一個日益開放的時代,移民正在成為一種世界潮流。

  對富人移民不是全無限制

  歐美國家,為何民眾面對富人移民淡定得多?與中國富人相比,部分歐美國家的富人在移民時,要面對複雜的稅收。根據美國稅法規定,美國公民即使放棄美國國籍,美國政府也可追溯5年,要求其補齊放棄美國國籍前5年擁有的海外資產隱匿不報而逃避的稅收和罰金。如果沒有依法納稅,按照新的主動申報方案當中的規定,這些人得補交8年的稅款和利息,外加一筆罰金,罰金數額為受罰人過去8年當中最高賬戶餘額的25%。

  相比之下,中國富人想要棄籍就輕鬆得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條規定,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一、外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外國的;三、有其它正當理由。在我國現行徵收的幾大稅種中,並無“退出稅”,而且對富豪應納稅的境外所得採取自行申報制,其放棄國籍時,追溯也並不嚴格。這就顯然會導致中國民眾在對待富豪移民時的“心理失衡”。

  □ 結 語

  我們討厭言行不一的人,但對於企業家移民國外這件事本身,應該多一些理性的分析,少一點粗暴的指責。

  (來源:騰訊今日話題2012-11-30第22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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