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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為什麼選擇王岐山主導反腐敗?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11 09:48:50 |
沒人比王岐山更適合當紀委書記 基於上述考慮,王岐山乃是一個恰當人選。這不在於他在過去表現出了所謂解決棘手難題的能力——其所謂“救火隊長”是也;而在於,在中共新的執政團隊中,沒有人比他更適合擔任這一職位。王岐山做事的果敢幹脆,相對開明和開放的思想,與改革派和知識界良好的私人關係,再加上熟悉金融,使他能夠突破目前的反腐瓶頸,開啟制度反腐新局。從這個角度看,王岐山做紀委書記,實是中共對其的重用。 從中共反腐機構的設置來看,世界少有國家有如此龐大的規模和複雜的規定,但反腐效果則不盡如人意,根本原因即在於這套機構和相關制度設計並沒有打到腐敗的要害,也就是在限權和治權上沒有起到作用。腐敗不管具體原因何為,本質上總表現為官員尤其是領導幹部的權力過大和過於集中,缺乏制衡,不受或少受監督,政府的立法、施政行為和治理方式等公開和透明性不夠,幹部的選拔和任用存在問題。這當然不是說中共沒有這些方面的制度規範,但問題在於,它多半是以黨和政府的政策或行政命令形式出現,法律效力很低,因而在執行時導致其效果大打折扣。比如,國務院2008年就已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雖說此後政府信息的公開有一定進步,可與社會的期望相比還是相差甚遠,根源就在於,該條例只是國務院的行政法規,不是法律,無法和檔案法、保密法相銜接,也無法涵蓋黨務公開、司法公開及各個領域的辦事公開制度。 所以,中共的反腐敗要取得突破,就必須加大法治反腐的力度,在預防腐敗上把相關缺席的法制補起來,即推進法律意義上的制度反腐。這也是社會一直在呼籲的。像官員的財產公示制,無論從理論還是國外的實踐看,都被認為是遏制腐敗的好辦法。然而中共因受制於種種因素,在這方面進展緩慢。現在王岐山主管反腐工作,我個人對中共在兩年內推出這項制度持樂觀看法。原因在於兩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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