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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經濟體制改革與中國的中等經濟增長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12 09:14:50 |
在經濟體制改革領域,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是法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法治系統的支持。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已經有了文本意義上的法律,即法制,但法治仍然很微弱。這裡,主要是法律執行力很低,很多法律只作為文本而存在。可以舉一個有關民營企業的例子。中國已經修改了憲法,賦予私有財產合法的地位。更進一步,中國也制訂了《物權法》,保護私有財產。但是,客觀的現實是,大多數民營企業家仍然感覺不到安全,並不相信政府有能力保護他們的財產。因此,這些年來,他們努力逃避中國,大量往海外移民。 政策層面也有類似的情況。中央政府已經制訂了很多政策,容許和鼓勵民營企業的發展,但是在實際層面,民營企業還是沒有辦法獲得政策文本所規定的那些好處。為什麼法律和政策不能執行下去?這裡主要還是經濟結構的原因。沒有一個平衡的經濟結構,就不會有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環境。在這個問題上,馬克思是對的。馬克思認為,法律是經濟政治力量的反映。因此,經濟改革從長遠看也必須為法治造就一個良好的經濟環境,那就是平衡的經濟結構。只要國有企業繼續占據主導甚至統治地位,並且和政治結合在一起,那麼法治很難成為可能。法治,也就是法制的正常運作,取決於各方面的力量的旗鼓相當。在力量較為平衡的情況下,作為法治的核心的契約就成為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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