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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射殺台漁民事件背後的各方明暗博奕

http://www.CRNTT.com   2013-05-13 08:48:38  


 
  再次,在大陸方面,今次的表現深得台灣民心。但從歷史上看,也不是沒有教訓。就是在菲律賓扣押台灣漁船漁民的問題上,在早年可能是受困於當時的兩岸關係大氣候背景,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並未能表現出積極的態度,而台灣駐菲辦事處也只是一個民間機構,不具官方能力,在營救台灣漁民方面力不從心,而使台灣漁民私底下頗有看法。此一事態引發外交部重視,開始指示駐外使領館必須將台灣同胞視為中國公民,向其提供領事保護及幫助。一九九一年海灣戰爭,台灣駐科威特“代表”葛延森未待伊拉克軍隊殺到,就混在韓國的撤僑隊伍中逃走,扔下中華工程公司的工程技術人員及家屬一百三十六人,及上千名工人不管;他們只得找到中國駐科威特大使館,由館方向他們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並乘坐館方的撤離車隊離開伊拉克。到了約旦,中國駐約旦大使館又為他們做了擔保,並協助他們與其台北總公司取得了聯繫,得以撤回台灣。此事在台灣引起轟動,“外交部”不得不在“政務次長”金樹基的主持下,召開了長達三個小時的“人事評審會”,對葛延森臨陣脫逃一事進行評審。最後得出結論:“葛延森雖在非常情況下有其考慮作此決定,惟仍有疏失之處,未能善盡職守,因此應科以應負之責任。”給予撤銷“代表”職務,記大過處分。

  後來,即使是在與台灣有“邦交”關係的所羅門暴亂中,中國大陸駐巴布新幾內亞大使館第一時間派出工作人員前往營救,並租借了四家飛機,分三天將滯留的台胞、華人華僑轉移至巴布亞新幾內亞。而這一次,台灣設在所羅門的“外交機構”又提前當了“逃兵”。至於台灣漁船在非洲及巴基斯坦海域遭扣事件,也是中國大使館出門營救。而中國海軍派出軍艦保護商船,對台灣商船同樣伸出援手。

  至於今次事件,北京必須做到恰到好處。一方面,必須繼續體現上述精神,使得遇到困難的台灣同胞能夠受到強大祖國的保護;另一方面,又要拿捏得當,不露浪跡,以防避民進黨見縫插針,並讓馬政府感受“舒服”。而具體到今次洪石成事件上,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同樣可有優秀的表現,既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及“服務兩岸同胞”精神,又表現出靈活的手段。此種手法還可延伸到針對越南的南海護漁及釣魚島海域等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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