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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開房案怎能怪女學生“行為不端”?

http://www.CRNTT.com   2013-05-20 11:17:12  


培養孩子的性侵防範意識很重要
  中評社北京5月20日訊/發生在海南的“校長帶小學生開房案”這幾天一直是輿論的焦點。而有媒體指出這些女學生“生活方式失範”。今日話題也有讀者來信說“女學生行為不端,怎麼就不能批評?”而昨日更多細節浮出水面,去酒吧、認“幹爹”等行為也讓許多網友表示女孩本身就有問題。

  釐清這些誤解,有助於提高孩子們、家庭、社會的防範意識。

  ■ 本案既有性侵兒童的一般性又有性侵青春期少女的特殊性

  在大部分的性侵未成年人事例中,一般有以下三個特征

  >>>特征一:大部分事件是加害人在引誘孩子,而非孩子引誘加害人

  本案舉例:根據薇薇的講述,她因一次逃課被批評認識了校長陳某,後者主動留了電話號碼。在後來的聯繫中,校長頻頻找薇薇去玩,並要薇薇給他介紹女朋友,薇薇都拒絕了。而一直到薇薇的好朋友要離家出走時,薇薇想到了校長可以幫忙載她們,就給校長電話。後來校長想要施暴時,還提出一人給她們五千,並說這比“市場的處女”價碼貴。

  跟房管局工作人員馮某在一起的玲玲(化名),則曾經得到過一部手機的好處。

  (注:在不同報道中孩子們的化名不同,此次事件中當事人的關係參見:《六學生和兩嫌犯的關係網》http://view.news.qq.com/a/20130517/003933_2.htm)

  分析:有一種偏見認為是被性侵的孩子先行為不端,勾引了人。實際上,在大部分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中都是加害人用金錢乃至信任、虛假的關愛等來引誘被害人。

  >>>特征二:大部分事件都是“熟人作案”

  本案舉例:校長也好還是馮某也好,其實都是孩子們的“熟人”。校長是薇薇之前小學的校長,而玲玲的媽媽證實,玲玲認了馮某做“幹爹”,且已經長達半年之久。

  分析: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中,熟人作案的比例相當高。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的一個調研顯示,在兒童性侵案中,加害人與女童為“熟人”身份的居多,占到了65.74%。侵害者包括鄰裡、朋友、同事、親屬、老師等。而國外的調查研究也有類似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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