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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漁業糾紛必須走出“法律盲區”

http://www.CRNTT.com   2013-05-24 12:17:34  


 
  中朝漁業問題的解決還需要依靠法律途徑,僅僅告誡漁民不要越界捕撈於事無補。在海上劃界不能迅速完成的情況下,政府之間要建立漁業糾紛的解決機制,至少不能允許毀壞導航設備,消滅證據,任意開“罰單”等。重組之後的中國海洋局有義務維護中國海上利益,中國漁民當然也是海上執法部門的保護對象。如果存在朝方武裝人員“越界”綁架行為,應該予以強硬回擊。

  正常的國家關係建立在協議、條約等法律文件之上,沒有法律,就無所謂真相,而真相是判定是非的根本依據。用法律的威嚴化解潛規則的陰霾,給予中國漁民在邊界以內從事生產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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