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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如何讓法治在中國落地生根?

http://www.CRNTT.com   2013-08-28 10:03:51  


 
  首先,不能將權力集中在少數領導幹部上。既然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背後是不受約束的權力,那麼,依法治國當自依法治“權”始,也就是必須嚴格限制政府和官員的權力,尤其不能將公權力集中在少數人身上。權力集中,就失去了制約的力量和可能,像古代的帝王,擁有生殺予取的大權,也就無人可以制約他。所以,必須將集中的權力進行分拆,分權和制衡,才能削弱權力的威力。

  其次,權力的運行要規範、公開和透明。現代社會,官員的權力是建立在公民授權基礎上的,這就要求政府的行政乃至一切公權力的運行都需要公開透明規範,只有這樣,授權者才能得以監督。否則,權力封閉運行,政府的決策政策出於密室,監督和以法治權也就無從談起。

  第三,高層做出表率。科層制的官僚體系注重上行下效,再加上中國傳統上強調領導人的德行,因此,要防止權大於法,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高層的表率作用很必要。如果高層領導在依法治國上率先垂範,其榜樣作用將勝過一打教化,必定會被各級官僚所效法。

  最後,還需辦幾樁實在的有說服力的案子。權大於法還是法大於權,某種程度上,敢不敢打老虎是試金石。只有針對濫權現象多打幾只大老虎,辦幾個鐵案,讓官員們看到法律的威嚴,才能使其放棄僥幸心理,崇奉法律。否則,違法成本過低,缺乏相應的懲罰責任,敬畏法律也就成了空談。

  古人雲:“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在人治走向法治過程中,領導幹部自身的法律素養和依法辦事的能力是建設法治國家的關鍵。執政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唯有真誠地信仰法律,才能帶領人民信仰法律,從而,法治才能在中國落地生根。

  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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