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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社會撫養費”

http://www.CRNTT.com   2013-09-05 11:05:41  


 
  同時,“費網恢恢疏而不漏”原則也很快被“超生”者所利用,沒錢出國的人們紛紛自動選擇到人均收入很低的農村地區去繳納“社會撫養費”,這給了地方基層計生部門很大的權力尋租空間。

  事實上,在一些地方,“社會撫養費”已經變成“交費超生”。由於掌握“社會撫養費”的行政權力,一些地方的計生部門漸漸成為“香餑餑”。一位長期在鄉鎮工作的幹部向記者透露,現在“社會撫養費”幾乎成為該鄉鎮唯一的收入來源,因為農業稅取消了,農民也不用交“公糧”了,鄉鎮幹部能打主意的,現在只有“社會撫養費”了。

  2011年,河南鄧州計生委被曝以紅頭文件形式下達徵收“社會撫養費”指標,這種做法被稱為“逼”村民們超生。據披露,鄧州各鄉鎮,甚至包括公職人員,“交社會撫養費”就可超生二胎、三胎。鄧州市(縣級市)人口2011年已達170萬人,在河南省成為人口大市。

  只要有錢,總是能生的,但若沒錢,要麼讓生下來的孩子淪為黑戶,要麼連孩子出生的機會都會被血腥剝奪,這里面已經有太多太多的慘烈故事,我們不忍再提。

  去向神秘的巨額款項——17個省一年165億

  7月11日,浙江律師吳有水分別向全國31個省(市、區)計生委申請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收支及審計情況。截至30日晚,他收到來自17個省(市、區)計生或財政部門公開的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徵收總額,合計超過165億元。但未有任何一個省份的計生或財政部門,公開了社會撫養費的預算情況或用途。

  9月1日,京、魯、粵、滬等地14位女律師聯名致信國家審計署申請信息公開,詢問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是否屬於審計事項。審計署辦公廳2日透露,對社會撫養費等近年未組織過全面審計,也未能全面掌握這些資金的落實情況。

  這意味著什麼?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9條規定,社會撫養費屬於“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可十幾年來,這筆巨大的款項,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成為了一筆糊塗帳?!

  而按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違規超生的公民,要向計生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並納入財政預算管理。但是,多省份人口計生委回覆稱社會撫養費用途自己不掌握,由縣級計生部門徵收,歸同級財政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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