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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初中生:執法不應跑偏司法解釋

http://www.CRNTT.com   2013-09-22 10:10:39  


 
張家川縣公安局發過的3條通報

  20日凌晨,張家川縣公安局通過官微稱,“由於楊某散布謠言、煽動群眾遊行,嚴重妨礙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對楊某涉嫌尋釁滋事案立案偵查,並依法刑拘”。在此之前,當地政府還曾發布兩篇通報。第一篇通報為《張家川縣集中打擊整治網絡造謠炒作行動成效顯著》,第二篇通報是關於對“9.12”高某死亡案的,結尾稱,“對情節嚴重,發帖轉載500次以上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張家川縣官網已將這兩篇通報删除。記者昨聯繫張家川公安部門未果。

  同學眼里的楊某:關注時事新聞

  在同學的眼里,楊某性格“算是比較活潑”。他關注國內的時事新聞,曾因釣魚島問題和父親辯論,他發帖說,“全國各地最近命案頻發,各位出門都多留點兒神!”他常常在網上爆粗口,但有時又會感嘆“一個人坐在街邊,那些殘存的童年記憶浮現在腦中,突然有種想哭的感覺”。

  他的微博上給自己取名“輝哥”,截至昨天上午記者看到時,他發的關於KTV命案的微博的轉發量為零。在微博中,他這樣評價自己:“我抽煙,但不嗑藥。我能喝酒,但不亂性。我崇尚暴力,但我很少打架。我人窮,但是不需要你的同情。我一身惡習,但我有自己的信仰。我長的不帥,但我會努力讓自己善良。我不會給討厭的人好臉,但我會真誠對待每個幫助過我的人。我要的不多,只要一個相伴一生的女人,和一幫能參加我的葬禮的兄弟。”

  楊某一家原住在張家川縣胡川鄉某村,小學二年級時,因父母在北京開了個拉面館,他便跟父母來京讀小學,直到初二時,因無法在京參加中考,轉回張家川鎮中學讀書,爺爺奶奶則在縣城內陪讀。陪讀住所條件簡陋,只有一間臥室一張床,楊某晚上就和爺爺奶奶擠在一起。

  今年暑假,楊某在父母的拉面館里打工,作為獎勵,父親送給他一部4S手機,正是這部手機拍下了爭議畫面。按照楊某在戶口本上登記的年齡,他已滿16周歲,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仍是未成年人。

  8月下旬開學後,楊某上初三,在北京的父親為督促他努力學習,為他定下了中考的目標:甘肅省的重點中學天水一中。據《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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