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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數字時代的權利

http://www.CRNTT.com   2014-02-11 12:24:27  


 
  在對互聯網的監管和控制中,政府肯定要發揮重要作用。但控制過嚴幾乎肯定會扼殺創新、增加成本,並且可能埋沒掉那些反對現行系統的聲音。提高公眾對互聯網制度信任的更好方法是建立多利益方、多元化的管理制度。

  這樣的相關利益群體其中也包括企業。現在個人數據已經成為如此寶貴的資產,以致於企業在壓力下,不得不創建那些能夠保護、而非利用用戶私人信息的網絡商業模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網民要求企業停止再用令人費解且墨守成規的服務協議迷惑用戶,以便對個人數據進行提取和銷售。

  此類濫用行為可以通過制定法律及社會契約來約束數據使用的授權,從而加以限制。信息學家馬克·戴維斯提出的一種想法是起草可讀性強的標準7點“服務條款”協議,讓民眾自己控制如何使用個人資料。還有一種方案是讓用戶從預置菜單中自行選擇願意分享多少個人資料。

  但信任問題不是單靠監管就能解決的。企業必須想方設法引進新技術、開展受客戶歡迎的業務以保持他們的信任。(事實上,在人機互動、3D打印、納米技術和頁岩氣開採的世界里,任何創新企業都必須找到這個基本問題的答案。)

  最後,我們必須考慮虛擬世界中人的因素。超鏈接不僅創造了新的商業機會,也改變了普通人對生活的看法。所謂的FoMo(對錯失機會的恐懼)綜合症反映了年輕一代迫切想要即刻抓住眼前一切的擔憂。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這種超鏈接狀況隨著越來越多地依賴電子設備,反而加劇了人類與外界的隔閡。神經學家甚至認為這可能改變了現實世界的聯繫方式。

  辯論的核心是確保在眾多(若非所有)重要的生活細節—包括人際關係—皆存在於網絡永恒世界的情況下,人類能夠保護,或者收回某種程度的網絡自我控制。雖然遺忘的世界或許已經一去不返,但我們仍可重塑新的秩序,使它惠及,而不是吞沒我們。我們的首要任務是構建強化現有道德和價值觀的數字化生活方式,確保安全、信任和公平是其中的核心因素。

   作者:羅德·A·貝克斯特羅姆 (Rod A. Beckstrom)發自阿聯酋阿布扎比,作者是三星電子美國首席安全顧問,世界經濟論壇關於互聯網未來的全球理事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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