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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孩子:童書盜版為何如此猖獗

http://www.CRNTT.com   2014-06-01 09:30:26  


 
  二、打盜版反被盜版商打:錯位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為何屢禁不止呢?因為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存在極為嚴重的問題,打擊盜版存在大量盲區,困難重重。

  首先是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混亂,力量分散。中國的知識產權侵權案子多數由行政機關查處,而不是訴諸法律途徑解決。知識產權分為著作權、商標等很多支,每支有不同的行政機關負責。圖書盜版涉及到的是著作權,負責查處盜版的是著作權行政機關以及文化市場執法大隊。由於著作權行政機關在縣市級就不再設立了,所以盜版商如果在縣市級以下地方作案,著作權行政機關就鞭長莫及。

  其次是違法成本低,盜版商敢於涉險。現行的《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侵權賠償標準是上世紀末制定的,十幾年來物價已經高了很多倍,這個賠償標準並沒有升級,這無異於鼓勵盜版。一般的著作權侵權案,出版商打贏了官司也不過獲得兩三千元的賠償,頂多夠來回的機票錢。這種賠償機制讓出版商敢怒敢言但不敢輕易打官司。所以說,著作權侵權方面,出版商寧肯私了,也不願主動訴諸法律途徑。筆者曾在出版社參與處理過一起盜版侵權的案子,最終因為繁瑣的法律手續,漫長的訴訟過程和可預期的少的可憐的賠償金而被迫與對方私了。

  再次是網絡時代的立法滯後。這兩年不斷有出版社聯合起來,狀告淘寶商城賣盜版書的案例。不僅是淘寶,京東、當當、亞馬遜三大圖書零售商也被指賣盜版書。一旦發現網絡渠道有盜版書,最常見的處理方式是,網絡渠道清理或處罰供應商,僅此而已。雖然今年3·15開始實施的“新消法”規定,網絡平台商家賣盜版書,平台也負連帶責任,但業內普遍認為,這種規定的實踐效果不會很好。對賣盜版的取證、數據統計等,都是很大的問題。

  整個圖書行業打擊盜版如此困難,而市場行情一路走高的童書出版業,面對盜版當然也無能為力。打擊盜版,任重道遠。

  三、國際經驗 用嚴刑峻法加大處罰力度打擊童書盜版首先要規範圖書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其實,圖書盜版是國際性的現象,打擊盜版也成了各國政府頭疼的事情。其中,法國、美國、日本等國的經驗比較具有代表性,可供中國參考。

  把保護著作權制度化

  法國將保護著作權制度化的努力始於1777年,當時《費加羅的婚禮》的作者博馬舍聯合其他作家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負責收取版稅的作家協會。通過行業協會,保護作者權利成為法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機制。如今,法國的涉及著作權的行業協會遍布全國84個地區,背後有強大的律師團隊,隨時準備為作者維權而戰。

  美國保護著作權的精神始於1789年美國憲法,此後的《版權法》也是從聯邦《憲法》演化而來的。美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機制分三類,一類是聯邦政府下屬的行政管理機關;二類是特設機構,如科技署等;三類是遍布全國的專業代理機構和代理人。美國的這套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高效而專業。

  日本的知識產權制度建設約有60多年的歷史。2002年,小泉純一郎上台後頒布《知識產權戰略大綱》,提出“知識產權立國”的基本國策,成立知識產權戰略總部,首相擔任部長。戰略總部成員為內閣所有大臣,同時聘請了10名律師、教授、企業家作為成員,形成政府主導,民間參與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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