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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體制改革詮釋現代國家治理

http://www.CRNTT.com   2014-07-04 08:46:17  


 
  關於房地產稅和環境稅改革,這兩項都是重大改革事項。關於房地產稅改革,上海、重慶兩地試點之後,目前沒有看到繼續推開。現要通過“立法先行”來考慮適時推進,《決定》明確要求加快立法,但目前還不能指望它能迅速完成進而給地方政府提供財力支撐。關於環境稅改革,主要是實行費改稅,但未來應不排除學習歐元區對碳排放徵稅來實施環境保護。這兩個改革都需要加快立法,但估計年內不會有實際動作,因為來不及走完立法程序。

  關於預算管理改革,明確指出要實行跨年度滾動預算。多年前我在美國做訪問學者時,注意到美國聯邦政府預算一編就是5年,每年往前滾動一年編制預算。好處是有利於瞻前顧後,綜合平衡,統籌協調,是較科學的編制模式。現在中國將搞3年期滾動的跨年度預算,從中央級開始試編,同時鼓勵部分地方政府也先行先試。還有《預算法》修訂,明確要往前推。地方債陽光化以及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機制,在《預算法》修訂時候應該有所表述或作出呼應。轉移支付也需要改進,應提升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專項轉移支付要盡可能整合減並,其比重要往下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不應再附加條件要地方配套,那實際上是逼著地方特別是欠發達的地方弄虛作假,是政府公權體系運作的一種扭曲,會把局面弄得更加紊亂,不符合現代國家治理的要求。

  關於構建信息系統。各個掌握信息的主體,還是傾向於把信息控制在“孤島狀態”,誰都不願意與其他部門分享,以求表現自己的“獨特價值”。其實,只有信息共享才能作出科學合理的決策。比如不動產信息,現在還沒有實現聯網和全面反映,信息呈碎片化狀態,談何房地產調控科學決策和國家治理現代化?現在中央明確國土資源部牽頭九部委協同,2018年全國的不動產要形成全面信息聯網,城鎮區域要更靠前完成。不動產聯網是不是和現在房地產稅加快立法及其後的制度運行有聯繫呢?顯然是這麼一套關聯。要形成公共事務科學設計政策、作出決策的信息支撐平台,必須打破所有部門單位的信息壁壘,形成更有效率、更多側重績效追求的政府統一調控管理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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