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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為“產婦之死”負責?

http://www.CRNTT.com   2014-08-14 10:58:50  


羊水栓塞是一種無法檢測的凶險反應
 
  依據目前得到的消息,家屬在產婦死亡問題上同樣不存在過錯

  對於孕婦之死,醫院方面目前無法看出什麼過錯,但產婦家屬“產前檢查一切正常,為什麼沒有檢查出羊水栓塞”的言論則被認為是典型的不懂醫學,於是不少人把眼光投向家屬是否在過程中存在過錯。而“罪證”也很快被人找到了——在最初的新聞視頻中,產婦的婆婆提到,“切除了子宮,你曉得……”然後有人接口道“意味著再也不能生小孩”,婆婆的表情顯然認同這個說法,還惋惜產婦很年輕。此外,這個婆婆不斷說“轉院轉院”,也被認為有貽誤救治之嫌。於是,在昨天,不少文章把矛頭直接指向了家屬。

  如一篇流傳頗廣的《唐駁虎:孕產凶險 媒體報道更應懂基本醫學常識》稱“家屬堅持順產”“家屬阻撓救治”,另一篇《燒傷超人阿寶:媒體,請不要讓你們的良知集體失蹤》更是聲稱“從13點診斷羊水栓塞到17點簽字同意切除子宮,家屬一直不同意,希望生二胎”。

  但實際上,關於這起事件最初的媒體報道已經說了“下午5點左右護士才通知產婦丈夫簽字”。這個信息並非編造,最新的消息稱,湘潭縣衛生局副局長齊先強證實,“17時許,院方告知家屬需要切除子宮,家屬方面雖然有些難以接受,但還是簽了字。”齊先強表示,“並非如外界猜測家屬想要產婦再生孩子,延誤治療”,並認為家屬是正常反應。而且仔細看視頻的話,很難說家屬說的“轉院”是為了保二胎,更像是擔心醫院水平不足以搶救產婦。

  此後,直到9點產婦搶救無效身亡,在手術室發生的事情都與家屬無關。仔細考察實際上家屬都遵照了醫院的要求,很快同意剖腹產,很快在病危通知書上簽字,很快在切除子宮同意書上簽字。在這種情況下,對於產婦死亡本身,目前看不到家屬存在任何過錯。

  但在應對“產婦之死”的事實上,醫院和家屬都存在“可以理解”的不當反應,導致矛盾激化

  醫院不存在過錯,家屬不存在過錯,“產婦之死”更像是一個自然發生的悲劇。但同樣悲劇的是,雙方對這起事件的應對,很不得當,導致矛盾迅速激化。

  在醫院一方,最明顯的就是與家屬的溝通存在問題。副院長楊劍稱,考慮守在手術室外的家屬人數多,情緒激動,還有踹門等行為,為了不影響手術室秩序,醫院也沒有主動安排家屬在張某彌留之際見最後一面;在其死後,因為害怕死者家屬鬧事,毆打醫護人員,也沒有主動安排家屬見死者遺體——害怕家屬反應過度,於是謀求自保因而“失蹤”,這理由確實是可以理解的,但能否因此就能“死者彌留之際不讓家屬見面,不主動安排家屬見死者遺體”?畢竟,這種做法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得到家屬諒解,只能導致矛盾進一步激化。更何況,導致家屬聚集、反應過大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來自醫院的另一個不當反應——人可能保不住了,不敢直接告訴手術室外面的家屬,卻先通知了不在現場的村幹部,村幹部再電話轉達給家屬,這種可疑的做法,豈能不讓家屬懷疑有鬼?

  家屬的反應,在許多人看來,則屬於典型的“中國式醫鬧”,認為醫生接了活就應該解決問題,解決不了就要為此負責,也不聽任何解釋,糾集一撥人上門鬧事,然後就獅子大開口索要120萬元賠償。從新聞視頻給出鏡頭來看,家屬的反應確實有些過激,糾集一大幫人、強行破門、衝入手術室,招來媒體見證,然後把醫院當作靈堂,都不是恰當的做法。然而,對於羊水栓塞這種超出預期、也難以理解的死法,在醫院與家屬溝通極度不暢,家屬最受煎熬的時候毫無消息的情況下,也很難指責家屬的做法有多麼地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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