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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清賢:兩岸關係互賴辯證與認同重構

http://www.CRNTT.com   2014-10-04 00:45:51  


 
  以東海的釣魚台領土爭議為例,可視為日本對於兩岸領土主權的共同威脅,這時,台灣與大陸就有建構共同命運的基礎。不過,台灣與日本簽署漁業協議,似乎緩解台日在釣魚台海域的衝突,甚至分化兩岸在該爭議的一致性。因此,認知社群可以努力倡導,爭議核心的釣魚台主權問題尚未解決,推動兩岸經由共同維護釣魚台主權的目標,分進合擊的維持主權爭議性,凝聚兩岸保護領土主權的共同命運。

  當然,對於這種涉及政治範疇的爭議,除了美國、日本等外部國際因素掣肘之外,台灣內部對此也有相當的敏感性;就如前述民意調查結果所示,相對較多民眾認為兩岸推動官方往來速度太快,所以不宜過度處理政治議題。但值得注意,該民調同時也顯示,比例超過6成的民眾認為官方往來性質濃厚的首長會議有助於兩岸事務處理,甚至近7成的民眾贊成政治性高的兩岸事務首長定期互訪。

  換言之,只要是有助於兩岸事務處理,首長會議甚至定期互訪都可以獲得民眾支持。所以,如果兩岸面對經濟困境的共同威脅時,可以合作解決問題,推動共同目標的合作相依,形成相似的處理問題態度,則兩岸就可有效凝聚共同命運。

  諸如台灣和大陸都面臨經濟轉型與升級的風險,而世界經濟景氣又不穩定,相關國家(或地區)對兩岸產業的威脅愈來愈大,這時兩岸更應攜手進行產業供應鏈的合作。縱使兩岸逐漸由垂直分工變為水平競爭,還是可藉由納入大陸的十三五計劃、台灣的國家(或地區)發展計劃等考量,以及兩岸的搭橋計劃、產業合作論壇等平台,凝聚兩岸合作發展的共同命運。

  事實上,現有兩岸官方正式管道中,也有制度可以凝聚共同命運,例如依據ECFA第11條成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由雙方指定代表組成,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包括落實ECFA的磋商、評估ECFA的執行、解釋ECFA的規定、通報重要經貿資訊、解決ECFA的爭端。

  但這樣的組織目前仍只是任務性、功能性的磋商平台及聯繫機制,分別站在兩岸的各自立場爭取“相對利得”;其實,這種官方組織應該站在兩岸合作的“絕對利得”角度,發揮合力解決經濟問題的功能,實質討論兩岸產業如何對接、產業供應鏈如何合作等,促進共同命運的凝聚,重新建構符合兩岸現況想像的共同體,⑨則兩岸將可從疏離真正走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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