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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雄:南海仲裁案對兩岸無法律拘束力 | |
http://www.CRNTT.com 2016-05-07 00:10:56 |
王冠雄說,南海仲裁案,過程會走完,也會產生決議,但無法真正發生法律效力來規範中國大陸。類似案子像是,美國針對與尼加拉瓜的仲裁案,也曾是審理過程進行到一半,美國卻表示,“我不玩了”。所以,國際性仲裁,必須得到當事雙方的同意之後,仲裁結果才會真正發揮效益。 王冠雄說,至於中國大陸在南海主張的U型線,這是歷史留下的問題。對於U型線的定義,兩岸都沒有指明,這是島嶼的歸屬線?或是領海界線?所以南海仲裁案的結果,沒有辦法裁定U型線或9段線是違反海洋法公約。 王冠雄說,“到目前為止,“中華民國”所掌握的歷史檔案證據,無法明白地得知當年為什麼劃了U型線?目的是做什麼?”1947年,國際社會上只有領海的概念,但沒有專屬經濟海域的概念,所以“中華民國”不是為了經濟海域所以劃了南海U型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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