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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語中評:林鄭施政報告切合中央的期許

http://www.CRNTT.com   2017-10-12 00:08:3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評社資料圖)
 
  第五,政府角色向“有為政府”的轉型。特首明確提出政府處理與社會及市場關係時需要進行角色規範與功能的拓展,在傳統的“服務提供者”和“監管者”之外,還必須逐步發展出“促成者”和“推廣者”的角色。這是對長期奉行的“積極不干預”之小政府角色與公共理財哲學的合理調整,是適應香港經濟社會發展轉型與國家戰略需求的適時變革。這裡要引入的是一種“有為政府”的理念,是法治保障下的服務政府與創新政府理念,而不是與“小政府”處於對極地位的“大政府”理念。香港的經濟社會矛盾、法治條件、公民社會的成熟度以及香港公共財政的儲備實力,完全可以支撐這樣一個“有為政府”積極回應解決社會問題以及有效開拓發展空間。

  第六,對國民教育繼續推進的堅定立場與合理步驟。香港社會運動激進化和青年國家認同薄弱,與國民教育被污名化及長期擱置有關。尤其經過這幾年的政治對抗與衝突,以及青年人在本土分離運動中的負面撕裂表現,國家與香港社會均認識到重啟“國民教育”的重大意義。林鄭在施政報告中合理回應了國民教育強化實施的需求,提出了在2018/2019學年落實“中國歷史”成為初中獨立必修科以及繼續完善《基本法》教育和師資培訓體系,增加安排青年學生對內地與國家的交流、認知和融入。

  第七,較大力度的政府機構改革及公眾參與制度建設。特首是公務員出身,對於完善公務員制度、增強公務能力與激勵以及引入公眾參與提升決策民主化與透明度頗有熱情、理念與具體操作經驗。施政報告中多處涉及對政府機構內部職能調整與歸並的安排,以及對中央政策組的改組,完善青年“自薦”式參與政府咨詢委員會和新中策組的比例保障及優先政策,同時檢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程序,開放政府信息與數據以及提供更公正透明之程序以保障公眾參與決策的權利與成效。行政過程的公眾參與是“參與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的重要內容與形式,是提升行政決策認受性和民主正當性的重要制度支撐。“公開、參與、問責”是良好管治的普遍原理,特首施政取向顯示出對這一治理原理的準確理解與制度化力度。

  第八,對香港法治與司法獨立的自信與支持。特首施政報告正面回應外界包括國際社會對香港司法獨立與法治的質疑,認為那些質疑不具有真正的事實基礎,未能公正理解香港法治在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秩序下的自我調整與鞏固發展,也未能客觀看待香港法治在應對社會運動和憲制危機中的基礎性作用。特首重新釐清了法治在香港核心價值觀與香港憲制體系中的最優先地位,以及為保障香港法治與司法獨立、維護香港作為亞太、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和法律服務樞紐地位而提供相關的政府政策支持。

  田飛龍表示,這些突出的亮點與具體的政策思考和議程,需要立法會及香港社會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他認為這份《施政報告》是理性務實和富有建設性的,是因應香港經濟社會轉型與國家發展戰略的可行方案。

  “當然,這些具體政策議題和項目之推進過程以及細節都可能激起具體的爭議。”田飛龍強調,特首施政不會如文件敘述或主觀期待那樣順利,但只要抓牢“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准繩,面對真實的香港經濟社會問題,以施政公心和公務勤勉面對立法會及香港社會,這份報告所期待的良好管治及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前景就會逐步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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