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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女”之爭乃創新之爭

http://www.CRNTT.com   2009-07-25 13:32:59  


文藝形式與内容的創新,需要鼓勵。
  中評社香港7月25日訊/正在熱播的湖南衛視節目“快樂女聲”,是曾經紅極一時的節目“超級女聲”的姐妹篇。二者的內容大同小異,倒是“快女”引發的一場爭議讓人有新鮮感,更吸引眼球。爭論的焦點是參加“快女”歌唱比賽的一位歌手叫曾軼可,她成為最有爭議的人物。企業策劃人今天爲此在《文匯報》發表文章,強調“‘快女’之爭乃創新之爭”。文章内容如下: 

           曾軼可有創新應予鼓勵

  包括部分專家評審、大眾評審、現場觀眾和網民在內的正方一直在投曾軼可的票。他們認為,曾軼可的與眾不同之處是,她不重儀表和表演,更重作品原創。她著裝樸素,喜穿長褲,略施淡妝,結他不離身。她自創詞曲,自彈自唱,與濃妝艷抹、更重模仿的其他歌手形成鮮明對照。她獨創的風格,似乎讓評委們眼前一亮,以至於他們都不在乎其欠缺的唱功和走調的歌聲了。

  筆者以為,正方讚賞曾軼可的創新膽量和自信無可厚非。畢竟創新有風險。現在敢於創新者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支持曾軼可,就是對創新者的褒獎。然而也要看到,創新是手段,出精品才是目的。如何創新的結果不盡如人意,創新的價值便大打折扣。此時應對創新進行反思、修正和再創新,直至達到滿意。

  反方認為,曾軼可近乎“無厘頭”,她唱功不及對手,歌聲也不動聽,有時還“笑場”或“忘詞”。雖然作品是自己的原創,甚至是幾天前剛創作的,自創自彈自唱,自成一派,但唱歌如同說話或自言自語,不像唱歌,給人的整體感覺不佳。一位專家評委一氣之下甚至給她打了零分,卻給了其他歌手滿分。筆者以為,反方重創新的結果無可厚非,但應對曾軼可的創新勇氣給予鼓勵,至少不應讓她泄氣。現在,社會為創新者提供的環境確實不夠寬鬆、包容和自由,這也是創新難以成功、並因此助長模仿的關鍵因素。

  曾軼可之爭,實質緣於正反兩方對創新的理解及對創新的態度不盡相同所致。正方更重曾軼可的創新意識和行為,而不太看重創新的結果。反方則相反,更重創新的結果。應該說,雙方都有各自的道理,但對創新都缺乏完整的認識。這正是社會的通病,以至於把人們帶入認識的誤區。

  因為創新稀缺,所以創新寶貴,且容易得到社會的追捧。曾軼可唱功和歌聲皆不佳,但她仍能進入全國“十強”,且其原創歌曲彩鈴下載量連續一個月穩居“快女”榜首,道理就在於此。應該說,曾軼可是聰明的,她知己知彼,善於“揚長避短”,以自身的創新優勢戰勝對手。創新確是成功的法寶和捷徑,她找對了競爭的武器。但要讓這個武器強有力,她必須在創新的質量和完美度上下足工夫,打造精品才是創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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