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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厚鏵對廢票復活風波止損管控

http://www.CRNTT.com   2009-09-30 11:10:37  


 
  必須注意的是,隨著政府換屆,“強特首”的現象可能將會成為“過去式”。而隨著社會訴求的日漸多元化及複雜化,必會有人仗著立法會中“泛民主派”的議席有所增加,而向特區政府提出一系列似是而非的訴求,向政府施加壓力,製造紛擾話題。這次藉著“廢票復活”問題提出“問責”要求,只不過是“牛刀小試”;在第四屆立法會開議後,還將會“大刀揮舞”。另外,也有人有心要把社會問題引向政治化發展,如網上就有人提出,在國慶日和澳門回歸十周年紀念日,穿黑衣上街遊行。對此,應有高度的警覺,並及早制訂應對預案。

  三、何厚鏵指出,之所以會發生“廢票”紛擾,是因為社會上部份人士對蓋印方式不太了解和不熟習,因而必須作較為深入的檢討,包括選舉指引和宣傳工作等方面。在經終審法院最後裁決,對有效票的認定標準更為清晰後,特區政府將進一步總結和吸取經驗,包括檢討是否有必要對現行《立法會選舉法》作進一步修訂,以及在未來為各投票站制訂更清晰的指引,並考慮採取中央點票機制。這凸顯特區政府從善如流、有錯必改的負責任態度。但也不是屈從於“民粹”,而是有原則、有堅持。就目前階段而言,改善制度比“問責”更重要。如果制度不改善,瑕疵繼續有可能發生,又因此而要“問責”,顯然對工作人員並不公平,而且也將會使人產生“恐懼”情緒,從而滋生“不做不錯,多做多錯”的心態,更難以激勵工作人員的獨立工作和承擔精神。

  由此,我們想到了一個如何因應社會民主發展趨勢及澳門特區自己的特殊情況,摸索出一套最符合澳門實際的政治文化、政府文化的問題。實際上,一方面,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是一個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自治區域,並非獨立主權實體,因而不可能把那些西方國家所實行的“政黨輪替”、“三權分立”模式硬套在澳門特區的頭上,甚至據此而衍生某種在立法機關嚴重肢體衝突,及以粗暴語言辱罵政府的西式“民主作派”。另一方面,由於澳門實行“一國兩制”,也不可能引進內地的政治制度。而宜根據“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的方針及澳門自己的特殊區情,走出自己的一條民主發展道路。“問責”是需要的,但也不能濫用。既此,要建立符合澳門特色的政治文化和政府文化,其中一個需要做的,就是盡早建立正確的“問責”機制,既要樹立責任感和盡責心,又要防制濫用問責職能,甚至是將之當作是政治鬥爭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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