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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虐待動物有理 但專家應淡化功名心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27 10:55:37 |
讓人尤其不能接受的,是為了推行貓狗肉“禁食令”而試圖強加到民眾頭上的近乎“酷刑”的懲處措施。專家們大約不會不知道拘留半個月是個什麼概念,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教唆引誘他人吸毒和毆打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老人這樣的嚴重違法行為,才“配”給予拘留15天的嚴肅處罰。而在對動物滿懷仁義的專家那裡,吃幾塊狗肉的罪惡程度居然跟上述行為相當。這已經不是荒誕,而是一種指向人的赤裸裸的戾氣。運用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應當慎之又慎,因為在人制定的法律中,人的尊嚴和權利必須得到足夠的保護。那些大談動物福利的專家,在拿出以拘留對付“吃狗肉”的歪招時,是不是應當先補一補人道主義的課呢? 專家們若真心愛護動物,就請先祛除自己身上對待同類的戾氣,否則越美好的說辭就會招致越強烈的反彈,愛動物最終只能變成害動物。好在“吃狗肉拘留半月”的說法,不過是“專家建議稿”中一廂情願的設想,且把它理解為一種因美好意願過於急切、法律常識未能達標的偶然閃失吧。很多人不吃貓肉,又豈是關半個月的規定嚇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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