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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維穩”的無底洞有多深?

http://www.CRNTT.com   2010-06-08 07:37:45  


  中評社北京6月8日訊/“權威數據顯示,中國2009年維穩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令人震驚:全國內保費用達到5140億元,已接近軍費的數額,中央公共安全支出增幅達47.5% ……”此間光明網-光明觀察昨天登載熊傳東的評論文章《“天價維穩”的無底洞有多深?》,內容如下: 
 
  2009年以來,我國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發生了質的變化,由“發展是第一要務”變成了“發展是第一要務,維穩是第一責任”。把維穩當做第一責任,已成為地方政府和領導工作的重中之重。當前,維穩是壓倒一切的重任。權威數據顯示,2009年維穩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令人震驚:全國內保費用達到5140億元,已接近軍費的數額,中央公共安全支出增幅達47.5%。(見5月27日《社會科學報》) 

  可以看得出,維穩是繼綜治革命之後,地方政府又一重大治理戰略決策。維穩不僅緊系著地方政府,還牽動著從中央到地方龐大行政系統的職能發揮和財政預算與支出。深入看來,維穩一方面是為了應對社會矛盾的群體性事件的急劇增長,另一方面是從中央到地方強化維穩的重要性和戰略性,以期通過維穩提高地方政府或部門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固然,穩定是壓倒一切的工作,穩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石。然而,在居高不下的維穩行政成本之外,又多了一個不斷攀高的維穩財政成本。 目前,僅就部分地區的情況來看,維穩支出每年以兩位數增長,維穩經費相當於、甚至超過政府的民生支出,已成為普遍現象。 

  按理說,現代國家的基本制度本身已充分具備了維穩功能。即現代媒體制度保證了媒體信息發布的公信力、現代司法制度保證了司法最高和最後仲裁的地位、人代制度則保證了民意的規範表達和民意對權力的有序監督,等等。只要這些機關、機構、部門和辦事的人,保證這些渠道的正常、民主、公正、公平、公開和科學的運行,那麼,所有的社會問題,都不難分散納入各自的體制路徑,皆能以最小的成本得到正常化的解決,而不至於發展到以高額的財政支付來維穩,非得要整個社會都付出如此高昂的代價?最終導致,不得不以高價,甚至天價的財政支付維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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