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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問核電:最安全的能源之一

http://www.CRNTT.com   2010-06-17 09:44:33  


 
  問:核電站放出的輻射劑量固然很小,但這些劑量危險嗎? 
 
  答:不危險。如果你在核電站旁邊枯坐一年,你所受到的輻射比乘波音飛機從紐約到洛杉磯往返一次所受的輻射還少。 
 
  一座核電站允許的年輻射劑量是5毫雷姆。在美國達拉斯,居民每年從自然環境建築物、岩石、土地等接受的劑量約80毫雷姆。在科羅拉多,居民每年接受約130毫雷姆。只要從達拉斯遷居到科羅拉多,你每年接受的輻射劑量要比住在核電站附近的人大十倍多。 
 
  雖然輻射可能引起癌症,但這種可能性有多大呢?根據國外實測結果,生活在核電廠周圍的人每年接受的劑量當量小於0.01毫希。我們以每年接受0.01毫希為例,這種可能性為千萬分之一點五。也就是說,這個人由核電廠造成的致癌危險只相當於每天吸五分之一支煙。 
 
   問:核反應堆內的核聚變會突然不受控制而不可逆嗎? 
 
  答:不會。反應堆像“不倒翁”,設計上具有固有安全性。 
 
  固有安全性的原理較為複雜,簡單說就是類似“不倒翁”的反應原理。反應堆就像一個不倒翁,偶爾碰一碰它,它搖頭晃腦地動了一會就又回到原來的狀態。反應堆不是花瓶,碰倒後就會不可逆的摔碎。 
 
  在反應堆的設計中,科學家總是千方百計地使反應堆具有類似不倒翁的特性,即當外界破壞了反應堆的平衡時,在一定範圍內反應堆能不靠外界干預可自行回到原來的狀態。反應堆的這種特性稱作固有安全性。 
  
  問:既然核電站安全性極高,為何還會發生切爾諾貝利、三哩島核事故? 
 
  答:切爾諾貝利核事故是技術落後和人為原因的結果。 
 
  1986年4月26日,前蘇聯建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第四號反應堆大起火,並發生化學爆炸(並非核爆炸)。爆炸釋放量相當於堆內約3%~4%的核燃料。事故當時有2人被炸死,1人死於心臟病,救火中有29人受輻射損傷,其中28人因患急性放射性病致死。事故後周圍30公里範圍內撤離了21萬居民。 
 
  事實上,這是一次嚴重的人為責任事故,當時研究人員在做一次安全實驗,切斷了反應堆所有的安全措施,卻又啟動了反應堆,這個實驗方案嚴重違反了安全規程,這是事故的人為原因。事故的技術原因是前蘇聯開發的這種石墨水冷堆具有較大的缺陷,它有一段正溫度系數的正反饋工作區,這在反應堆的設計上是不能允許的,另外,切爾諾貝利核電站沒有絕大多數核電站具有的安全殼。
 
  美國三哩島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和實質性影響 
 
  1979年3月38日清晨,美國建在賓夕法尼亞洲哈里斯堡東南16公里的三哩島核電站,第二號反應堆發生了一起嚴重的失水事故,反應堆的堆芯部分熔化,大部分燃料元件損壞或熔化,放射性裂變產物洩漏到安全殼內,但並未外洩,對環境造成了輕微影響。由於事發地為美國,這次事故引起了極為強烈的反響,但其本身危害並不大,核電站內的118名職工無一傷亡,只有三人受到略高於季度允許劑量的照射,其餘都在職業控制劑量以內。外洩的放射性物質也更少,方圓80公里的200萬居民中,平均每人所受的放射性劑量還不如帶一年夜光表或看一年彩電所受的劑量。三哩島核事故是迄今壓水堆核電廠發生的最嚴重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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