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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應以廈金和平公園作為兩岸申遺主題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26 08:55:26 |
在第三屆海峽兩岸(廈門)文化產業博覽會上,金門縣長李沃士提出了為閩南文化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構想。他說,廈門、漳州、泉州、金門同為閩南重鎮,兩岸共同合作聯手為閩南文化申遺,兩岸將實現雙贏。金門文化、宗族團體也認為泉州做為金門的“母鄉”,在方言腔調、常民生活、風俗習慣、建築聚落與價值觀都廣泛影響金門,如今兩岸“分治”,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不可能以閩南文化單獨申遺成功,兩岸若採取文化區域概念攜手合作,確實是可行的方向。據悉,金門縣府已由縣文化局就合作事宜擬定具體構想,將在呈報台當局核備後,指定專門小組與大陸方面文化局接洽。 李沃士在這裡使用了籠統的“申請世界遺產”一詞,但卻是語焉不詳,究竟是甚麼樣的遺產?按照他所列舉的內容來看,應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倘按此途徑能成功申遺的機會不是沒有,但在全球激烈競爭之下,在中華文化領域中確是具有獨特色彩的閩南文化,在全世界五彩繽紛的各色少數民族語言和文化面前,卻又顯得不具優勢。因為其一使用閩南語言的人很多,估計有幾千萬人;其二是閩南文化並沒有瀕於消亡,而是隨著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階段之後,促使閩南文化更為活躍發達,連大陸的一些官員在面對台灣來客講話時,也是首先來個閩南語“大家好”,不管是否學得像,但卻博得熱烈鼓掌,畢竟是充滿誠意,足以感動人。這與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本條件之一——瀕於消亡和很少人使用,似是有頗大距離。 倘是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則似乎是文不對頭。因為“世界文化遺產”是物質性的、有形的物件,如遺址、建築物等。至於李沃士所列舉的方言腔調、常民生活、風俗習慣、語言、戲曲等,都是屬於非物質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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