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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康:開征房產稅可擠壓房地產需求泡沫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24 08:13:53 |
文章稱,這需要從保障與市場兩軌統籌,取消經濟適用房,而在交易、保有環節收稅。在房地產保有環節開征物業稅,雖然不能在長時期在表面形態上有效降低房價,但會是商品房需求的總規模表現得更少泡沫,總體房價表現更沉穩,更有效地減少房價大起大落所帶來的負面效應和對社會生活的衝擊。 無論是房產稅還是物業稅,作為一個市場的抑制手段,開征有積極的一面,對追求投資性需求的有房者、投資者和投機者影響較大,將增加其持有成本,降低整體投資和投機收益。但房地產作為一種商品,房價主要還是取決於市場供求關係,這個稅對市場和房價的影響或是微乎其微。 徵收房地產稅至少有三大正面意義:首先房地產稅是與分稅分級財政體系相匹配的的地方稅體系的重要財源支柱;其次房地產稅是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條件;第三,房地產稅還會增進財產稅再分配調節功能,對整個社會和諧及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正面意義也是值得期待和肯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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