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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考驗馬英九 兩岸須有合作默契

http://www.CRNTT.com   2010-08-23 00:18:09  


 
  第三,兩岸應該善用民間保釣力量,鼓勵民間力量聯合保釣。

  強大的民間保釣力量的存在是釣魚島問題不同與其他涉外爭端之處。兩岸關係與釣魚島問題的歷史性關聯就是由海外保釣運動引起的。當年海外保釣運動在思想自由的推動下,由主權問題開始思考國家實力與中國統一問題,發展到台灣時已逐漸轉向為統一運動等各種社會運動,而在台灣島內政治因素的影響下,保釣運動受到較大打擊。而在大陸方面,最初是由於國內政治運動的影響,保釣力量未能充分發展,後來出於中日關係的全局考慮和國家發展戰略的需要,中國提出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政策,民間保釣運動在中國大陸不被重視,未能充分發育。

  但是,海內外的民間保釣力量仍然在發展。到目前為止,所有華人的保釣運動,無論是美國、香港、台灣、大陸或者其他地區,都是發自個人與民間團體。自1971年以來的近四十年代間,這樣龐大而持續的民間保釣運動,對於日本霸佔釣魚島的無理行徑,形成了一種足以引起世界關注的挑戰。這一民間運動雖然不如來自兩岸官方對日本的直接宣示或行動有更大的法律作用,但至少為官方與日本爭執釣魚島主權提供了聲援。(註6)就釣魚島問題的性質而言,它的最後解決顯然要依賴政府公權力,但是,由於民間力量在這一問題上的捲入和重要影響已歷史地形成,兩岸政府方面如能重新認識民間力量的價值並善用之,將會使公權力的交涉處於更有利的地位。目前,一些值得肯定的改變已經出現。比如,2008年6月18日,台灣漁船被撞事件後,中國大陸首次批准民間保釣團體舉行示威遊行。而台灣保釣團體也在馬英九執政後首次被允許註冊,獲得合法地位,當局還派出海巡船保護保釣人士到釣魚島宣示主權。這種官方態度的變化與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有密切關係。在當前較為有利的兩岸形勢下,正確認識和認可民間保釣運動的價值,同時對各自的保釣力量加以引導並將其整合進官方策略中,使其不是為公權力交涉“添亂”而是“添力”,這無疑是維護主權的重要一步。

  在釣魚島問題上,公權力層次的合作或許存在許多策略上、制度上或意識上的制約,但民間力量的合作應該是可為的。其實,兩岸民間力量一直有合作保釣的願望並有一定實踐,如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兩岸三地的保釣人士曾多次一同到釣魚島海域宣示主權,2004年甚至成功登上釣魚島,插上了兩岸的旗幟。面對良好的民間條件,兩岸官方可以以各種合適的方式整合兩岸民間力量,先形成民間層次上的保釣合力。筆者認為,這種合力即使只是民意層次的,也將有雙重的意義,既使得中國在對日交涉中處於更有利的道德制高點,又能使得兩岸在一個共同關注的議題上尋找到“生命共同體”的價值。

  1“馬英九保釣初試啼聲”,載於《海峽評論》2008年7月1日,第211期,第1頁。

  2“台當局強調釣魚島及南沙群島屬其‘固有領土’”,《環球時報》2009年5月13日。

  3“學者:馬英九轉變對日戰略;台報:日本怕台與大陸交好”,《參考消息》2008年6月17日。

  4“台灣民族主義抬頭對日態度轉為強硬”,日本《產經新聞》,2008年6月16日。

  5“台媒:釣魚島問題台灣太軟弱,一直讓步遭日欺”,《環球時報》2009年9月15日。

  6熊玠:“由國際法看台灣官方首次在釣魚島宣示主權的意義以及應注意事項”,載於《海峽評論》,2008年7月1日,第211期,第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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