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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運動”大躍進必須遏制

http://www.CRNTT.com   2010-11-05 08:28:38  


 
  從實際效果看,“增減掛鈎辦法”成為新一輪圈地亂象的誘因。將掛鈎指標的管控交給地方政府,卻又缺乏有效的監督,實際效果是在鼓勵地方變相亂占地。據報道,國土部2009年批給河北的增減掛鈎周轉指標僅為1.2萬畝。河北省“探索”的周轉地,遠遠超過了這個指標。2009年河北啟動了1000個村的新民居建設,預計到2012年全省15%左右的行政村將完成新民居建設改造,將騰出50萬畝建設用地指標。有些地方將一個縣的農村“整建制”地“消滅”,也不符合增減掛鈎“因地制宜、分步實施”的本意。

  道理是即使有“指標”,擬用於城鎮建設地塊的徵收程序,必須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即徵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必須由國務院批准。

  更加重要的是,作為宅基地主人的農民,要能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農民自己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新修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方案須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文章強調,必須建立明確的責任追究制度。否則,地方出於“土地財政”的衝動,法律法規不論有多細致的規定,地方不遵守,法不責眾。長此以往,我們很有可能在土地問題上犯下歷史錯誤。正如陳錫文指出的,這場讓農民上樓運動,如不有效遏制,“恐怕要出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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