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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市長被騙財騙色何以無人同情

http://www.CRNTT.com   2011-01-07 11:45:27  


 
  毋庸置疑,騙畢竟不是什麼好勾當,因此不管在何時何地,騙子終究是不受歡迎的,被騙者往往都是值得人們同情的。受騙與否本質上與個人智商不存在聯繫,你總不能說傻子就活該被騙吧?進而言之,再高明的人也難免遭遇美麗的謊言,只是受騙的程度和對個人影響有所區別而已。這樣考量,女副市長被騙而沒有獲得任何輿論支持,只能說明兩個問題: 

  首先固然是一些網民不理性。在沒有確信女副市長是否腐敗之前而妄下結論,顯然有失偏頗。應該說,女副市長的錢再多,只要是合法所得,就該光明正大地主張自己的利益,也該受到人們的支持;作為受騙人,女副市長首先是一個受害者,不能因為其被詐騙金額較大,就認為她是活該。 

  接下來,這反映出一個更加深刻的社會問題,即時下的官員與廣大網民之間缺乏基本的信任。大家一看到官員受騙就懷疑其被騙錢財都是貪腐而來的。當然,這種懷疑有具體案例來印證,例如廣東某官員被一風水大師騙十餘次,共計被騙160多萬元,就是典型。我們要說,在小偷、情人、騙子等角色常常在一些案件中充當反腐主力的語境下,人們難以不對官員的財產來源另眼相待。顯然,這種信任感的缺失,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制度的長期缺位。 

新聞鏈接:

女副市長被已婚男騙財騙色損失286萬續:男子獲刑15年

來源:新京報 發表日期:2011-1-5 17:41

  核心提示:據受害人李玉(化名)介紹,2007年11月,她通過朋友介紹裝修房子,認識了張偉。當時張偉自稱畢業於中央工藝美院,是北京一家裝飾公司的設計總監,前妻跟別人跑了,帶著孩子孤身一人在北京打拼。這些話,讓李玉產生了同情之心,她不僅放心地把家裡的鑰匙給了張偉,後來雙方發展成了男女朋友關係。

  警方材料證明,張偉根本不是某裝飾公司的設計總監,婚姻登記顯示為已婚。

  近日,張偉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據受害人李玉(化名)介紹,2007年11月,她通過朋友介紹裝修房子,認識了張偉。當時張偉自稱畢業於中央工藝美院,是北京一家裝飾公司的設計總監,前妻跟別人跑了,帶著孩子孤身一人在北京打拼。這些話,讓李玉產生了同情之心,她不僅放心地把家裡的鑰匙給了張偉,後來雙方發展成了男女朋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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