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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輝:教育有問題,但不是“教育問題” | |
http://www.CRNTT.com 2011-09-27 14:50:48 |
“重點學校”之利弊及其他 重點學校的問題也是如此,我國的“重點學校”不同於發達國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因“優質優價”的資源配置方式自然形成的所謂名校,它們(這裡指的是中小學)中的許多是在計劃經濟時代為某些特權階層的需要而人為地強化配置教育資源形成的“貴族學校”。這些學校在改革時代打破身份壁壘,面向社會實行“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招生,應當說是較之以往的一大進步。如今卻有論者以“重點之弊”為由要求取消“重點學校”的按分數招生方式,而強調一律“就近入學”。從而使重點校所在社區的孩子與無重點校社區的孩子在享受“重點”教育的機會上形成了嚴重的不平等。後一類社會(即大多數社會)的孩子喪失了通過考試改善學校教育環境的機會。而前一類社區的戶口頓成奇貨可居的“資源”,拉關係找門路把孩子戶口遷入這類社區的“非考試競爭”、實即腐敗的競爭愈演愈烈。重點校因擇優錄取權的喪失而抱怨生源質量下降,非重點校學生因失去通過考試擇校的權利而弱化了進取心,更重要的是,用全社會納稅人的錢辦的“重點教育”只為特定社區服務,猶如過去只為特定階層服務一樣有失起碼的公平,也是從重點校在公平競爭基礎上向全社會開放的改革方向上後退了。 實際上,目前取消前“重點學校”在分數面前平等招生的義務後,這些學校控制的教育資源已經成為“創收”的手段乃至變相賄賂官員的手段。“片”外的學生再不能憑分數考進去,卻可以憑金錢、權勢混進去。某些學術除規定“片”外生的“進門階”外,還規定“黨政某級、部隊某級官員子女”可以免費入學。只是坑了那些無權無錢而空有“素質”的平民子弟。 在許多國家,公辦義務教育也有社區內入學的規定,但同時也立法保證各社區教育資源的平等。如印度就規定公辦小學教師與管理人員都實行輪換制,以消除教育資源集中於某些“特殊學校”的現象。沒有這些前提,是談不上“就近入學”的。 當然,“重點學校”制度確有大弊,其弊在於人為地扶持“重點”而忽略一般。為矯正此弊應當做的是改善教育資源的配置,盡可能使之在各社區中分布均勻。做到這一點便可使跨社區競考重點校之風氣不禁而自止,但若舍此不為,而只是剝奪學生通過考試擇校的權利,那就不是除弊而是弊上加弊了。 總而言之,假如我們不能消除因教育資源短缺而引起的競爭,那麼“考試競爭”大概是諸種競爭中弊病最少的一種。“在分數面前人人平等”起碼比“在金錢面前人人平等”要好,而後者又比憑政治特權、出身與種姓特權來分配教育資源要好。如果說在今天的市場經濟改革中收費教育、“優質優價”教育尚且具有相對以往而言的合理性並受到提倡,為什麼我們唯獨要苛責“分數面前人人平等”呢?要緩解競爭,一靠擴大教育資源供給,(像發達國家那樣,“應試”之弊就不會嚴重),二靠增加機會、減少資格限制,使競爭“過程化”,而不能靠弱化考試,尤其不能靠劃地為牢或恢復舉薦制之類的“非考試競爭”。相反,維護公平競爭,清除“科場腐敗”與特權干擾,倒是當今之急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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