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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許邁永的悔過書反映了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1-09-16 11:43:47  


 
  許邁永分析自己為何走上貪腐之路時說:“隨著我到外地出差、出國的機會越來越多……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偏離了正確的軌道。”都知道領導外出考察、學習的機會多,王岐山副總理曾笑談,連外國奶牛都認識中國官員了。早在2000年,《中國統計年鑒》就顯示,幹部公費出國年消耗就達3000億元,而之後,出國學習考察之風更是愈演愈烈。花錢讓官員考察,學到了什麼呢?從許邁永身上可看到,沒有學到先進的理念、先進經驗和技術,倒是讓自己越來越講究享受,走上貪腐之路。這官員出國考察經費,還要一年比一年漲嗎?

  許邁永還說:“組織上也給我敲過警鐘,但我沒有清醒,不是去改正,而是去掩蓋,繼續去犯錯誤。”這告訴我們:貪官在東窗事發前,什麼警示、教育,是起不到多大作用的,起的作用可能是反過來增強他們掩蓋罪行的意識和能力。貪官的悔過書否定“警鐘”的意義,還想用悔過書來作反腐“真經”,是不是有些好笑?事實上,那些貪腐的官員,誰不知道貪腐的性質,問題是,在他們眼裡,貪腐的真正問題是被抓,沒被抓就算不上貪腐。反腐,還得從權力監督和制約上下真功夫呀。

  “即使出了事,組織上查,也會有人替我擋一下”,這是許邁永大膽貪腐的心理支撐之一。在長達十多年時間裡,對許邁永違紀違法的舉報不斷,但是,他都安然無事。他是怎樣屢次過關的?對他庇護的都是誰?官官相護到底有多嚴重?這些,都在公眾心裡深深地打上了問號。

鏈接:杭州被處決原副市長許邁永悔過書曝光(全文)

  2011-9-7 12:43:29 江南 浙江在線

  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在反思自己犯罪原因時說

  “對一次一次舉報,我都存在嚴重的僥幸心理”

  懺悔人:許邁永

  原任職務: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長

  觸犯罪名: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

  罪判決結果:5月12日,寧波市中級法院判處許邁永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判決後,許邁永不服,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法院經審理後,駁回許邁永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犯罪事實: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許邁永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安排工作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1.45億餘元;侵吞國有資產5300萬餘元;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退還有關公司土地出讓金7100萬餘元。

  新聞背景:7月1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許邁永被依法執行死刑。

  本文系許邁永在2009年10月接受紀委調查時寫下的思想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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